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房屋补偿
(一)房屋分正房和附属屋,房屋结构类型分钢混、砖混、砖木、土木、棚房五种。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房顶砖木结构隔热层的补偿,参照砖木结构房屋补偿标准计算,檐口高度低于1.5米的按50%补偿,檐口1.5米以上的按高度每增加0.1米递增10%计算,檐口2.0米及以上的全额补偿。
(三)装饰装修补偿
(四)生产经营性用房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生产经营性房屋的确认:具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当年纳税纪录,且连续经营两年以上;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的营业地点相一致。
2、经营性房屋面积的认定:以实地丈量并经确认的营业面积为补偿基数。
3、对经营性房屋按同类正房补偿标准2倍进行补偿。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根据经营场所地段优劣按同地段平均租金给予6-12个月的补偿。
二、房屋搬迁安置
(一)安置对象
实施城镇规划、项目建设所涉及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人。被安置对象以户为单位,每一个安置户必须同时具备独立户口、独立房证、独立烟灶。
(二)安置方式及标准
实行货币、安置房、自建房三种安置方式。被征收人不能同时选择两种或以上方式进行安置。
1、货币安置。
(1)对被征收人给予一次性货币安置(含宅基地、基础设施配套费、临时搭住费、搬迁运输费、搬迁安置误工补助等相关费用),安置标准为:(砖混结构安置房建安成本价-被征收房屋已补偿价格-房屋结构差价)×合法正房面积。
(2)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不得在本市新占用集体土地建房。
(3)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两年内在本市购买商品房的,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后,对其所购房屋给予每平方米300元补助(仅补助一套),补助面积不超过合法正房面积。
2、安置房安置。
(1)被征收人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套安置房。
(2)在被征收房屋内同住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被征收人申请,乡(镇)、街道调查初审,并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可选择第二套安置房。
四世同堂的;
有两个以上子女已达到结婚年龄且未分家立户的;
其它特殊情形的。
(3)安置房面积小于合法正房面积的,按1:1标准进行置换,多余面积参照货币安置政策实行货币安置。选择的安置房面积超过合法正房面积的,超过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按建安成本价补偿,超过2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综合成本价补偿。
(4)选择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每月按安置房建筑面积3元/㎡发放临时搭住费,超过协议约定期限的,每月按4元/㎡发放临时搭住费。同时,每户补助搬迁运输费2000元,搬迁安置误工补助费6000元。
3、自建房安置。
(1)除已规划的一户一居还建小区外,宜都中心城区以及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内,禁止一户一居还建安置。选择自建房的安置户,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办理建房手续后按规划要求建设。
(2)集中自建小区用地规划选址,由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集中自建小区所需征地、场地平整、基础超深、基础设施配套费(含水电气、通讯、道路、绿化、消防、给排水)、中介服务等全部费用,由国通公司审核后按每户10万元拨付到各乡(镇)、街道包干使用。
(3)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在规划部门确定的集中安置小区自建安置,每户安排宅基地1个;被征收房屋在规划区以外,地处偏远且不能进安置小区集中安置的,由被征收人申请,各乡镇、办事处调查核实后按规定自建住房,每户给予宅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5万元。
(4)选择自建房的安置户,每户补助临时搭住费1000元、搬迁运输费2000元、搬迁安置误工补助费6000元。
(三)安置管理
1、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对无上述两证的,其合法面积由国土、住建部门审核认定。
2、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正房面积为安置基数,对超审批面积所建正房,不纳入安置范围。
3、安置房建安成本价、综合成本价由市房产局根据市场情况测算报市政府审核发布。
4、安置房建设、分配、办证、上市交易、物业管理等按都政办发[2014]12号文件执行。
三、附属设施及其它构造物补偿
(一)围墙、水泥晒场、石磙、粪池、地窖、水池、水窖、水塔、水井、沼气池、普通灶、节能灶、堡坎、卫星接收器、自来水镀锌管、花坛、水渠、低压线路(通讯)电杆、空调、太阳能热水器、不锈钢水罐的拆装,涵管、精养鱼池开挖、浆砌护坡等设施补偿标准见附件2。
(二)按照《宜都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由村集体负责对征地范围内坟墓集中迁移,坟墓补偿费为土坟1000元/座、浆砌坟1500元/座,坟墓迁移费为1000元/座。
(三)供水供电、固定电话移机、有线电视移线、天然气迁移及宽带移网费由征收实施单位按市场报装价格(开户费)据实补偿。
四、集体设施补偿
由集体投资建设的道路、水利设施补偿分别由交运、水利等部门负责审核确权。凡政府投资建设的不予补偿,政府补贴的部分应予扣除。
五、零星林木迁移补偿标准
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3。
(一)零星截干苗参考实生全冠苗补偿,零星截干苗面积以林业部门认定为准。
(二)花卉为在田块中种植的,钵、盆等种植的不计算面积,只支付搬迁运输费用。
(三)未列品种经林业部门认定后,参照执行。
(四)间作和套种的补偿按各类名目对应的标准补偿,不得重复计算补偿费。
六、规模化种植、养殖认定及征收补偿
规模化种植的认定:连片种植景观植物2亩以上,且种植年限在1年以上(村内公示后无异议)的为规模化种植项目,其它情形视为零星种植。
规模化养殖含畜禽养殖(猪、牛、羊、鸡、鸭等),水产养殖和特种养殖(蜈蚣、蝎子、土元等)。
规模化养殖的认定:牲猪年出栏50头以上且猪圈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家禽存笼500羽以上;特种养殖(蜈蚣、蝎子、土元等)设施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
规模化种植、养殖补偿由市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分别组织认定审核。
规模化养殖场地上附着物参照附件1进行补偿,设施设备由专业部门实地评估,属不可移动的据实补偿,可移动的按评估值30%给予搬迁补偿。
七、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原都政发[2009]49号、都政发[2009]53号、都政发[2010]42号文件同时废止。今后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以上便是我们整理的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该办法中关于征地拆迁补偿范围的规定还是很全面的,赔偿标准也在湖北省算的上中等水平。政府出台这样的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行事,那么在实践过程中和老百姓的矛盾自然会减少,征地拆迁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开放商必须需持有法律所规定
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开放商必须需持有法律所规定的五证。若是不然,工程或受到暂停影响,那么,房地产开发五证需要什么资料才能进行申请?申请每一个证件之前,有需要做一些什么准备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一、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建议购买。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
·土地确权证有继承权吗?
土地确权证有继承权吗?土地确权后并不意味着农民拥有土地的继承权。1、土地确权并没有改变我国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的基本制度,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情况,要么属于国家,要么属于村集体组织,没有属于个人的土地。2、土地确权后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
·广东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广东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现代社会,征地补偿是一件十分常见的事情,同时这也是您比较关注的一件事情。您都知道,我国法律对于征地补偿这个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是每一个地方政府对于这个问题都有各自的政策。那么,广东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广东土...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城市化所取代,与此同时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城市化所取代,与此同时,安置房也多了起来,然而对于一些已经有了房产的人来说,安置房成了不必要的负担,那么安置房可以抵押吗?那么如何判断安置房能不能抵押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判断安置房能不能抵押
1、安置房是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在城市间房屋的买卖并不少见,特别是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后,房屋
在城市间房屋的买卖并不少见,特别是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后,房屋买卖的交易量更是有所攀升。但是城市的房屋买卖并不适合于我国的农村地区,那么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政策都有哪些呢?购买农村社区房屋都得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下面就由的我们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社区房屋...
·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
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使用土地之前,必须通过合法手段拿到土地使用权。而政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不断的征收农民土地,为此会给失去土地农民一般补偿款。在一些农村,存在个人征收土地的情况,那么,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私人能征收土地使...
·海南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
海南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 海南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2012年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做好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现阳光征地拆迁,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据了解,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征地报批前的告知、...
·土地承包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承包权可以抵押吗? 一、土地承包权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一般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承包权可以抵押吗?
1、1995年实行的《担保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
·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在进行投资的时候,投资的方式和种类是有很多种的,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一种方式,而土地使用权投资就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但是,我们在进行使用土地使用权来进行投资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条件都是有哪些吧。
土地使用权投...
·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
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家关于土地使用证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买房时,除非办理房产证之外就是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了,土地使用证如果不小心丢了,那么还可以去补办回来。那么如果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