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免检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免检是否会受到影响?交通事故轻微伤免检是会受到影响的,根据新规,六年内无需上线年检,但车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期间车辆未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货车、面包车均不在新规范围内。二、机动车年检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于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三、年检的结果有:①定期检验合格的车辆,分别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定期检验表》加盖印章;②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逾期仍然不合格的,车辆管理机关有权收缴不合格车辆的号牌和行驶证,这样的话将不能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可以转籍。因故不能参加定期审验的车辆,应事先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延期;驻外汽车可委托所在地车辆管理机关代检,检验后将结果通知原籍车辆管理机关;无故不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其实现在也没有政策规定机动车以后都可以直接不参加年检了,免检是指驾驶员可以在6年内不需要上线年检了。关于机动车年检的这件事情,如果还有什么其他不懂的问题,应该直接到当地的交管所去查询,轻微的交通事故对正常的年检是不会产生影响的。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 在我国的道路上,不仅有着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 在我国的道路上,不仅有着各种各样的汽车,同时摩托车也是道路中的一道风景。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会发生汽车与摩托车相撞的情况,并且往往当汽车与摩托车相撞,对于摩托车带来的风险要更加高。如果遇到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呢?的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泉州社会抚养费不交可以吗?
      缴纳社会抚养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尤其是对于刚刚结婚的新婚夫妇。可能还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意识,那么泉州社会抚养费不交会带来那些后果,特殊情况下抚养费要加收的情况。下面我们都给您总结了一些: 《人口与计生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未做统一规定,只是授权国务院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


·交通事故责任书多久才能下来
      交通事故责任书多久才能下来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


·云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在各类交通事故中,比较严重的情形就是造成受害人死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赔偿中比较特殊的一种,我国各省这方面规定都有所不同,那么云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知识,我们一起来看看。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01...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一、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机动车报废不可以当作废铁出售或转让。须遵守相关的机动车报废制度。机动车报废制度是指对于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国家强制回收拆解,防止其被重新组装重新上路行驶。所谓报废的机动车,是指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等达到国家报废标准...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包括:...


·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我们都对交通事故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知道遇到交通事故需要及时报警,千万不能肇事逃逸,不然会罪加一等。但是您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问题有了解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2017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一、标准内容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包括四个科目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包括四个科目,主要考察三项内容,具体为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含安全文明驾驶)。考试科目的顺序按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理论])、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九项])、道路驾驶(简称科目三[路考以及安全文明驾驶]),依次进行。前一科目不及格,以下...


·交通事故的误工赔偿怎么算
      交通事故的误工赔偿怎么算 在追尾的交通事故中,能够证明伤者是具备工作能力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实际减少的收...


·一、交通事故三级烧伤职员可以获得几个月的薪资赔偿?
      一、交通事故三级烧伤职员可以获得几个月的薪资赔偿? 交通事故三级烧伤职员可以获得23个月的薪资赔偿,交通事故烧伤的等级认定有Ⅰ度烧伤、浅Ⅱ度烧伤、深Ⅱ度烧伤、Ⅲ度烧伤等。烧伤的程度不一样,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也是不同的,根据烧伤级别,可以判断烧伤的程度。 二、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