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什么
交通事故如果不幸发生了,人身损害赔偿就成为了双方的关注焦点。肇事者想要少花一定钱,伤者想要多获得一点赔偿。但是各个地区都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着相关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重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一、重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计算标准根据当年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发布的《上一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调查数据确定。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十九条计算,保险公司应赔偿的保险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5]21号)计算。
2、下列大额材料费用按照医保认定价计算医疗费。
(二)误工费
1、误工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二十条计算。
误工时间原则上根据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赔偿义务人如无充分证据证明该时间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对其申请误工时间司法鉴定的,原则上不予准许。无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证明的,原则上以住院时间为准。
2、 误工标准
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有固定收入来源,亦不能证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误工费按照80元/天的标准计算。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职工、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未满18周岁的受害人,在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支持误工费。
(三)护理费
原则上按照100元/天/人的标准计算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今后根据全市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四)交通费
受害人乘坐飞机、火车就医的,应当提供实名票据据实结算,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受害人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就医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在300元至1000元之间酌定。
(五)住宿费
由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在300元至1000元以内酌定。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受害人住院期间按照50元/天的标准计算,今后根据全市实际情况调整。
(七)必要的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意见,由人民法院在300元至2000元以内酌定。
(八) 精神损害抚慰金
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第十条第一款在2000元以内酌定。
二、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除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赔偿费用外(不含精神损害抚慰金),还包括以下费用:
(一)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该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残疾赔偿金应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单独计算后计入残疾赔偿金项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受害人多处伤残的,在最高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指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处增加相应的赔偿附加指数。附加指数从一级至十级应当分别确定,但附加指数之和不超过10%,赔偿指数总和不超过100%。关于附加指数如何确定,对附加指数从一级至十级分别确定为10%,9%,8%,……,1%。
如果扶养人的身份为城镇居民的,无论被扶养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否在城镇,其生活费均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如果扶养人的身份为农村居民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扶养人的身份虽然是农村居民但是经常居住地在城镇,同时被扶养人经常居住地也在城镇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228号)附录中的标准计算。
(三)必要的康复费
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必要的康复费。
(四)必要的护理费
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必要的护理费。
1、完全护理依赖的,护理费100元/天,系数按照100%计算。
2、大部分护理依赖的,护理费100元/天,系数按照80%计算。
3、部分护理依赖的,护理费100元/天,系数按照50%计算。
后续护理依赖,护理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五)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必要的后续治疗费。
(六)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第十条第一款在2000元至5万元之间酌定。
以上就是我们对“重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整理与回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根据双方的所负责任的不同,还有伤者受伤状况的不同,所在地区规定的不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也是不同的。
·交警扣车最多几天 扣车最长多久
交警扣车最多几天 扣车最长多久一、交警扣车最多几天 扣车最长多久目前,涉及交警扣车时间的法律规定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行政强制法》。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交警扣车的时间不应该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最长也不超过60天。交警扣车时间,最长是125天。但在实践中,对交警...
·一、宁波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多钱一天?
一、宁波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多钱一天?国家规定误工费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没有硬性规定每天为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交强险由谁来赔偿 交强险要赔偿什么
交强险由谁来赔偿 交强险要赔偿什么一、交强险由谁来赔偿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为责任主体,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和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全文是怎样的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全文是怎样的?
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如何,可以从该城市的交通系统中体现。许多城市都建设了地铁,大大提高了人们出行的效率。建设地铁项目属于轨道交通工程的一种。而质量验收是否过关则关系到工程是否真正完成。我国出台了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对...
·现在生活中常常会发生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中可能造成当事人的身
现在生活中常常会发生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中可能造成当事人的身体问题而不能自理生活,抑或是当事人家中还有具有实际抚养的人士生活得不到保障。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抚养费,而抚养费的支付也可能出现诸多问题。那到底,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钱?
一、被抚养人的范围:
...
·微信是很好用的社交软件,现在基本上每个拥有智能手机的人们都会
微信是很好用的社交软件,现在基本上每个拥有智能手机的人们都会用到。正式因为微信的用户量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大量的添加好友谎称可以办理高额信用卡然后以收取手续费的手段谋利,目前已经有不少市民中招了,那么遇到微信信用卡诈骗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找到了一些资料供您参考一下。
遇到微...
·股权转让意向金合同范文
在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双方在达成基
股权转让意向金合同范文
在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双方在达成基本一致前提下,转让方通常会要求意向方交一定额度的股权转让意向金来保证自己的利益;股东转让涉及的金额很大,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一定要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合同,合同具体内容是那些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分享如下。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范...
·交通事故工商个体户的误工费如何举证
交通事故工商个体户的误工费如何举证
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待业青年或在校学生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收入清单,否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怎样赔偿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的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16项。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交通事故庭前准备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庭前准备事项有哪些?
1、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
(2)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