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广东醉驾电动车应该怎么处罚

广东醉驾电动车应该怎么处罚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在城市公路上,大家都会看到马路上,警察叔叔拉的横幅,都是关于酒驾或者是醉驾的,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国家是多么的重视这一块。醉驾吊销驾驶证,五年之内不可以考取,相当于五年之内不可以开车,然后五年之后还要花钱考取驾驶证。

·车祸后怎样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车祸后怎样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一、车祸后怎样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1、调解的当事人 一般说来,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在交通频发的今天,交通事故中出现受伤情况时有发生,但是您并不能分辨此次交通事故中的伤残级别,所以在交通发达的今天我们怎么能不掌握交通相关的知识呢,我们就为您准备了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标准,现在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重要吗?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重要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根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法律文书。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


·交通误工费申请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交通误工费申请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一、交通误工费申请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交通误工费申请书在书写时必须要表明自己的误工情形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才导致的,在撰写误工索赔申请书的时候,要将误工的现状以及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进行介绍,然后进行描述自己想要获得的赔偿的条目,这样才有可能获得...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责任对半怎么算?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责任对半怎么算?如果事故参与各方均为机动车辆,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你赔对方的损失,你的损失由对方赔偿)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担50%。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则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


·交通事故对方未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对方未做伤残鉴定 未做伤残鉴定的,不需要赔偿伤残费用,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


·现如今,很多不发达地区仍旧有很多人开摩托车,但是有大部分人都
      现如今,很多不发达地区仍旧有很多人开摩托车,但是有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摩托车酒驾的处罚法规,以为摩托车酒驾处罚会比驾驶私家车轻,其实不然。摩托车跟轿车一样,两者都是属于机动车范围,那么,醉驾摩托车怎么除理?会有什么处罚?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评定准则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评定准则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1、受害人有...


·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受害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制定出合理、合法的规定来约束双方的行为。那么,您对于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