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拆除流程有哪些?有没有挽救的余地?
违章建筑拆除流程有哪些?有没有挽救的余地?
违章建筑拆除流程有哪些?有没有挽救的余地?
对于违章建筑进行强拆的,是有挽回余地的,例如建筑物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可以申请改正,如果强拆程序专法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一)立案
立案是执法部门对于一般接到投诉、举报等事情并经过事实证明材料后,确定确实有违法事实发生并立案追究责任的时候,可以将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1、违建查处能立案的部门有哪些?
(1)由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等法定部门来接手违章建筑的立案工作。
(2)由城管立案执法,城管必须得到省级政府授权才有权利过问违建的相关事宜,如:北京城管查违建需要得到北京市政府的授权。
(3)乡政府对于违建的执法范围是在乡、村规划区范围内,也就是农村违章建筑由它来立案管理。
(4)除了以上,其他部门都没有查处违建的权力。一般国土局或者国土所、住房和城乡局、房管局等来查处违章建筑的,都是错误的。
(二)调查程序
1、调查程序中需要满足这几个条件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2、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有两个作用:
(1)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
(2)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
(3)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问询过程中适当维权
(1)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仔细考虑,不要害怕,越是害怕越容易出错。
(2)不该说的不要说,实践中有些执法人员会用威逼利诱的手段让你说一些方便他们调查的话。
4、在笔录上签字要小心谨慎。
(1)在行政执法中,常见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
(2)执法人员让你签字时,你一定要看清笔录上的内容,如果发现内容与你说的或者与事实不符时,可以要求他们修改,执法人员嫌麻烦不愿意修改的话,你可以不签字。
5、确认笔录没有问题要签字时:
(1)笔录如果是几页纸的话,你一定要每页都要签字。
(2)在最后签字的时候一定要顶着笔录的内容签字不要留太大的空间,以防止他们事后背着你再添加内容。
(3)不要忘了写上日期。
(三)决定程序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程序是必要的,为了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都会进行书面告知惩罚对象关于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等。被处罚人员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那么这个行政处罚决定将不能成立。
2、听证
(1)听证是在实施处罚过程中,决定前,由调查人员进行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和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2)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3、对于听证程序,还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个程序与后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得到救济等有关,最好不要错过。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若决定要进行处罚,会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5、决定程序中需要注意的是
(1)签收
有部分朋友认为不接受处罚书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自欺欺人的做法,因为您拒绝接收文书,就会有执法人员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几名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你的住所即为送达。
(2)积极应对处罚决定书
这即使错过了听证也没关系,因为按照处罚书上发绿光一定,处罚书自送达第二天开始全,两个月内,您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提起诉讼,这个程序是必要的的。因为错过这一程序,即使您的房子不是违法的,也会被政府认定是违法的。
(3)建议聘请律师维权
最好聘请一个外省的违建、拆迁专攻方向的律师。
(4)只有在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形:
A、你没有进行行政复议也没有行政诉讼
这样,三个月后,处决书就自动构成法律效力了。
B、你在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
然后又提起了行政诉讼,在经过一审二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了。
·女方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女方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可以在对方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起诉离婚。由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关于缺席的相关内容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一、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具体来说办理土地证更名的程序如下:
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等材料原...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农村的土地在我国法律当中归纳的属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全体农户所有的。一直以来,集体土地的使用和分配和城镇土地就存在较大的差异,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几乎可以说是永久性的。除了宅基地外,农业用地和耕地,这些都还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农...
·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
年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的权益越来越被人们熟知,很多人对土地了解也不断的增加,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取得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一种有理有法的方式,也是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的人又一次的向其他人对这种有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价出让 出让用地使用权也是现在社会中比较 普遍的土地...
·南宁商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怎么算?
南宁商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怎么算?
依据我国的土地使用取得制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般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划拨去得,另一种就是出让取得。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一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毕才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那么,南宁商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怎么算?详情参考下文。
...
·上海是我国东部地区经济最发达的一线城市,在近几年全国房地产一
上海是我国东部地区经济最发达的一线城市,在近几年全国房地产一片涨声的大环境下,上海市的房价水平也排在了全国的最前列,因此,从而导致的房产纠纷数量也比以往有了大幅增长,在具体实际中,只要是牵涉到房产的纠纷很少能够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一般都是通过起诉方式由法院判决,当然在案件诉讼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条例有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条例有什么内容?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
·集体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集体土地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地
(一)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至 ,总面积 平方米/亩...
·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
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
很多公司因为特殊原因,比如经营不善或者持股人死亡等需要后期股权转让,但是不知道股权转让时怎么一回事,法律上市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有关股权转让的相关知识,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股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制定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