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 一、存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1、防止客户和质押人主体资格无效、生产经营违规违法、营业执照等证件过期的法律法规风险。
2、防止质押权利的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存在问题导致无效质押风险。
3、防止质押贷款本息超过质押物的本金及利息导致部分债权质押落空的风险。
4、防止虚假或不合法的质押登记,导致质押合同无效。
以金融机构核押的存单出质的,即使存单系伪造、变造、虚开,质押合同均为有效,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质权人兑付存单所记载的款项"。
在办理农信社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时存单核押非常重要,不管是本社存单还是他社存单都要按规定进行审核,信用社经办人员要亲自查询核实存单的真实性,办理存单质押止付和存单核押手续,并需加盖存单开户社业务章,经办人章(或签字)及经办社核押日期,以防虚假存单质押和防范存单质押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银行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银行提供给存款户短期融资的一种方式,但如果居心不良者将从朋友处借取的存单质押给银行向银行借款,一旦还款有风险,那损失的最终是存客户。
其实借存单和借现金一样,一旦贷款到期,贷款人不还贷款,银行就有权把存单里的现金用于抵偿债务。而且贷款未到期,即使需要取款急用也不行。
二、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
1、贷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 ,“ 商业银行贷款 ,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 《担保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 ,“ 出质人和质权人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押合同” 。这就确定了签订主、 从合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也是依法管贷、依法收贷的主要依据和核心内容 ,从实际执行情况看 ,目前不少地方仍存在合同条款不够全面规范、固定格式合同错填漏写、签章不全、时效不明、 “ 三 书一据” 未统一编号 、互不衔接、前后有矛盾等等现象 ,有的合同已明显失去法律效力 ,有的合同出现扯皮纠纷 ,所有这些都是贷款操作人员应注意避免的问题 。
2、贷款手续的严密、完整性
通常讲,持本人存单申请质押贷款,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章印到所在地银行机构申请贷款,经过受理审查认 ,核对存款人预留密押,存单履行背书签字手续,签定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后即可立据贷款,但对于他人存单,拥有权 利的出质人还必须到场签订质押合同,即使因故不能到场,也需提供出质人身份证件和同意为借款人贷款作质押的承诺书和委托他人办理质押手续的授权委托书。
3、质押单证的真实、可靠性
这也是确定贷款有无风险的关键因素,质押单证经签发人鉴定,与存单底卡、微机储存系统及存款人提供的密押核对相符,并由签发人背书、登记后 ,该存单视为真实、可靠单证,具备了出质基本条件,如果存单未在签发行登记和背书,办理质押贷款后 ,存款人向签发行提出存单挂失请求 ,那么一旦款被取走 ,质押贷款就会完全转化为信用风险贷款。
4、贷款额度的适度、合理性
我们通常都是按存单面值的一定折扣率来确定贷款额度,以保证贷款有足额的质物保证,但在实际运作中,我们发 现各地执行的标准千差万别,折扣率70%-90%不等,有些单位甚至按存单面值1: 1提供贷款,结果造成贷款到期后存 单不足以抵还款本息的倒挂现象,这个倒挂换句话说是由于质押率过高而造成的“空头”,也是贷款的又一风险因素,要避免这一风险,就必须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就单笔贷款而言比较科学的掌握方法是,以贷款到期本息 、 加上一个月追索期的逾期利息之和,等于或小于该质押存单在贷款到期日支取时应计的存款本息之和为衡量标准 ,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贷款有足够的偿还保证。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了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总而言之,一般来说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相对较低的多,个人存款质押贷款对于申请人的最大好处,除定期存款单外,不需要额外的担保,存款在质押期间利息不受影响,到期仍能享受全部收益。
·有关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有关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一、有关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最新司法解释条文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一、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是需要偿还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一般情况...
·这个欠款人跑了构成犯罪吗?
这个欠款人跑了构成犯罪吗?欠款人跑了不属于犯罪,属于民事纠纷,及时到人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可以强制执行。按照具体的步骤起诉,找不到债务人,对债权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头疼的事情了。但是不论债务人是不是故意失踪,债权人的债权是不是就此要债无门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一)审查财产是否是夫...
·如果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儿子吗
如果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儿子吗?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与关系
1、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
·订单合同条款范本的内容
订单合同条款范本的内容
现实生活中,在签订有关订单合同的时候,经常不知道其合同的内容具体有哪些条款,因此,经常有人在已经签订了有关订单合同之后才发现有的条款缺少或者不恰当。那么,订单合同条款范本一般都有些什么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订单合同条款范本的内容
订单合同条款...
·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一、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借款人负有给付借款本金的义务,但是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该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已经履行完毕,借款合同是在交付后生效,因此,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而借款人无...
·担保人追偿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担保人追偿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
·欠债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欠债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1、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您都应该之知道债吧,但是我告诉您,债并不是只有借贷关系才会产生的哦,平时所说的借贷关系的债务,是二者之间相互签署契约产生的。那么债权是什么呢?债权法律关系又是什么呢?他的客体和他与物权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呢?不知道了吧,下面就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说明...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怎么处罚
以非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可能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则不能认为构成本罪,一定的数额往往是经济犯罪的罪与非罪界限。那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