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 一、存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1、防止客户和质押人主体资格无效、生产经营违规违法、营业执照等证件过期的法律法规风险。
2、防止质押权利的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存在问题导致无效质押风险。
3、防止质押贷款本息超过质押物的本金及利息导致部分债权质押落空的风险。
4、防止虚假或不合法的质押登记,导致质押合同无效。
以金融机构核押的存单出质的,即使存单系伪造、变造、虚开,质押合同均为有效,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质权人兑付存单所记载的款项"。
在办理农信社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时存单核押非常重要,不管是本社存单还是他社存单都要按规定进行审核,信用社经办人员要亲自查询核实存单的真实性,办理存单质押止付和存单核押手续,并需加盖存单开户社业务章,经办人章(或签字)及经办社核押日期,以防虚假存单质押和防范存单质押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银行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银行提供给存款户短期融资的一种方式,但如果居心不良者将从朋友处借取的存单质押给银行向银行借款,一旦还款有风险,那损失的最终是存客户。
其实借存单和借现金一样,一旦贷款到期,贷款人不还贷款,银行就有权把存单里的现金用于抵偿债务。而且贷款未到期,即使需要取款急用也不行。
二、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
1、贷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 ,“ 商业银行贷款 ,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 《担保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 ,“ 出质人和质权人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押合同” 。这就确定了签订主、 从合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也是依法管贷、依法收贷的主要依据和核心内容 ,从实际执行情况看 ,目前不少地方仍存在合同条款不够全面规范、固定格式合同错填漏写、签章不全、时效不明、 “ 三 书一据” 未统一编号 、互不衔接、前后有矛盾等等现象 ,有的合同已明显失去法律效力 ,有的合同出现扯皮纠纷 ,所有这些都是贷款操作人员应注意避免的问题 。
2、贷款手续的严密、完整性
通常讲,持本人存单申请质押贷款,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章印到所在地银行机构申请贷款,经过受理审查认 ,核对存款人预留密押,存单履行背书签字手续,签定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后即可立据贷款,但对于他人存单,拥有权 利的出质人还必须到场签订质押合同,即使因故不能到场,也需提供出质人身份证件和同意为借款人贷款作质押的承诺书和委托他人办理质押手续的授权委托书。
3、质押单证的真实、可靠性
这也是确定贷款有无风险的关键因素,质押单证经签发人鉴定,与存单底卡、微机储存系统及存款人提供的密押核对相符,并由签发人背书、登记后 ,该存单视为真实、可靠单证,具备了出质基本条件,如果存单未在签发行登记和背书,办理质押贷款后 ,存款人向签发行提出存单挂失请求 ,那么一旦款被取走 ,质押贷款就会完全转化为信用风险贷款。
4、贷款额度的适度、合理性
我们通常都是按存单面值的一定折扣率来确定贷款额度,以保证贷款有足额的质物保证,但在实际运作中,我们发 现各地执行的标准千差万别,折扣率70%-90%不等,有些单位甚至按存单面值1: 1提供贷款,结果造成贷款到期后存 单不足以抵还款本息的倒挂现象,这个倒挂换句话说是由于质押率过高而造成的“空头”,也是贷款的又一风险因素,要避免这一风险,就必须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就单笔贷款而言比较科学的掌握方法是,以贷款到期本息 、 加上一个月追索期的逾期利息之和,等于或小于该质押存单在贷款到期日支取时应计的存款本息之和为衡量标准 ,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贷款有足够的偿还保证。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了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总而言之,一般来说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相对较低的多,个人存款质押贷款对于申请人的最大好处,除定期存款单外,不需要额外的担保,存款在质押期间利息不受影响,到期仍能享受全部收益。
·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
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
银行的小额贷款利率都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浮动的,贷款的利率一般都是年利率;如果向贷款公司申请贷款,它们的贷款利率一般是月利率,如果折算成年利率都比较高,这是大家需要注意的。201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根据贷款...
·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购房者交了首付签了购房合同后又发现银行不批贷款,那么这种情形下,开发商让购房者承担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购房者要求退房,退定金。那现实中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借贷关系中,很多人为避免麻烦,一般都不会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而是选择签订比较简单的借条。但是在借条的书写过程中,也是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一些事项的。那到底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借条的...
·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
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
一、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
具有法律效力借据,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
·欠钱不还抓住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抓住了怎么办?欠钱不还抓住了应当要求对方立即的进行还款,当然如果对方不还款的情况之下直接起诉。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在利息部分年利率高于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
·借条超过二十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借条超过二十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借条超过二十年是超过诉讼时效,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借条的诉讼时效最长可以达到20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
·离婚中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中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办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
·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一、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欠款强制执行不会是一辈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
·恶意欠薪会面临什么样的刑事处罚
恶意欠薪会面临什么样的刑事处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
·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一、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应该写男女双方身份信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处理:存款、房产以及其他财产。
甲方(男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