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行政干预强烈。由于土地房屋类不动产价值巨大,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国家对房地产行政监管相对较为严格。如国家实行登记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实行限购政策等。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1、出卖人主体不当导致的合同无效。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出卖人不具备开发主体资格;二是,出卖人没有销售资格。前一种情况主要表现为出卖人没有开发经营房地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经营范围;后者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到特定的楼盘,没有相应的销售资格。如:开发企业在没有达到法定的售房条件下,为解决资金问题,私下销售房屋等等。

2、买受人主体不当导致的合同无效。

这种情况主要是买受人没有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不符合国家限购政策。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抵押的事实。

出卖人因实有资本少达不到法律规定的商品房预售条件,为了融资往往采用两个途径:一是,将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然后与银行协商,由该银行办理商品房按揭,双方约定开发商收取的买受人首付款直接归还开发商在银行的贷款。这样一来,开发商出售给买受人的房屋是设定了抵押权的不完整产权。如果开发商不能归还银行的贷款,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到头来受损失的还是购房者;二是,由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到可以预售的条件,然后开发商通过收取首付购房款,以此支付工程款。如开发商不能按"阴合同"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施工单位可以运用法律规定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对工程实施法律规定的优先司法拍卖、执行权,最后受损失的还是购房者。对此,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开发商如果将所销售的房屋抵押,并且隐瞒该事实,购房者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倍的赔偿。

4、出卖人将拆迁安置房屋予以销售。

出卖人因利益驱使,将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销售给其他购房者。到履行拆迁协议书的安置时,往往采用变更原协议书的产权调换安置方式,要求被拆迁人接受货币补偿,或者异地安置。对此,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这种情况,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开发商给予一倍的经济赔偿。

一般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那么购房者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首付款或者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但这仅仅是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完成了,而对于购房者来讲要真正拥有商品房,还需要办理房产证,也就是将商品房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依法进行了登记之后,那么房屋的物权变更才会生效。

·协议离婚房产产权过户怎么公证?
      离婚夫妻好合好散就没有必要上法庭来解决,夫妻和平离婚然后签离婚协议,再对夫妻财产进行分配。但当涉及到金额比较大的财产时,比如房产产权问题,通常都会选择到公证处进行公证。那么,协议离婚房产产权过户该怎么公证呢? 一、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怎么公证? 协议离婚后会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


·假离婚证买房会带来什么后果(1)、房屋买卖合同无
      假离婚证买房会带来什么后果(1)、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2)、涉嫌犯罪。行为人无论基于某种目的,持假离婚证买房,就触犯了我国刑法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规定,其行为就是违法的,并且涉嫌犯罪。但现实...


·享有房产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去世后,往往会涉及到遗产被继承的问题。而遗产的继承往往也会出现很多的问题,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还存在债务时,此时关于在遗产中进行债务的清偿问题也是非常复杂的。另外,如果涉及到房屋的继承时,如果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时,情况也是复杂的。此时需要有一个清楚的判断。那么你知道,享有房...


·房产公证书期限是多久
      房产公证书期限是多久 一、房产继承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呢? 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房产继承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不会因为你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无效,但是,一般房产管理部门从管理的角度,通常会要求继承人应到在三...


·现在房价是不停的上涨,对于一些普通收入的家庭来说买房是遥不可
      现在房价是不停的上涨,对于一些普通收入的家庭来说买房是遥不可及的,因此会选择租房,那么和房东谈好后,租房合同要怎么写呢,需要写明什么内容呢,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哪些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简单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简单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


·政府拆迁厂房赔偿有哪些
      政府拆迁厂房赔偿有哪些?拆迁工作是包括很多种的,主要是有房屋拆迁、厂房拆迁等,我们在进行处理不同的情况的拆迁的时候,我们是有不同的补偿政策的,是不能一概而论的。那么,政府拆迁厂房赔偿的补偿项目有哪些呢?补偿方案有哪些可以供选择呢?一、企业被征收能获得的补偿项目1、土地、企业的房屋...


·以房养房的风险
      “以房养房”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房产投资模式,需要更加关注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如果拟出售的那套房产按揭贷款没还清或房款付清了但没有取得房产证,转让时将会受到很多限制。比如此次2年的时间界定以产权证为准,将会使许多因为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投资者造成收益损失。 其二,如果考...


·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写?
      对于很多多子女的家庭来说,如果父母去世之后可能会因为房产继承发生一些纠纷,有的子女可能就会自愿放弃继承房产,这时候就需要写一份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这份协议可以去进行公证,那么对于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 放弃继承人、继承人申办公证...


·质押房屋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
      质押房屋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 一、 质押房屋合同成立标准 根据《合同法》以及《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判断合同是否成立主要是看当事人是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如果达成了,说明合同已经成立了,如果未达成,说明合同没有成立。不同的合同,其主要条款又是不同的。如赠与合同和买卖合同,合...


·在我国结婚20年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在我国结婚20年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1、婚后收入所得不管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法律依据:1)《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离婚房产补偿费怎么给?
      离婚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趋势在我国法治社会中有法律来规定离婚的程序以及解决的问题方法,也就是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离婚中解决房产等问题都会很好的解决,保证离婚时候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离婚房产补偿费怎么给?下面就想的是介绍。 一、哪些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得到离婚后房屋补偿款 离...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