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婚前男方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

三种情况:

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以婚后所得的财产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能否分割?

一般来讲,按揭人只要取得了房产的权属登记证书,就对按揭房产拥有了所有权,是否还清了银行按揭贷款与是否取得按揭房产的所有权并不等同。而在离婚诉讼中,真正的问题在于按揭房产的权属是否已经确定,而不是因取得房产权属而承担的债务是否已经完全清偿。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已经取得按揭房产权属登记的情况下,没有理由限制该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已经取得权属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也不能将其认定为尚未取得所有权而不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只是一方按揭购房,其与银行之间形成的是以所购房产为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则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权属一方给予补偿),不妨碍按揭房产的权属确定与分割。

虽然房子是男方在婚前就按揭购买的,往往也是登记在男方的名下,但是在结婚之后还涉及到偿还房贷的问题,这个时候男方用什么性质的钱来还贷,关系着离婚的时候女方是否能分割房子的问题。其中,若是结婚后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那么之后离婚女方是可以要求对婚后还贷的部分进行分割。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如何确定被拆迁人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如何确定被拆迁人 原告刘某有祖宅一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内。1989年,刘某与张某签订买卖协议,刘某以25000元的价格,将刘家祖宅卖与张某,张某为城镇居民户口。2001年,张某将从刘某处购买的房屋又转卖给张某某。 2004年,刘某以张某、张某某均系城镇居民...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租房的现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在租房过程中经常会引起各种矛盾与纠纷。为了尽量确保租客在租房过程中的利益不被侵害,通常需要签订租赁合同。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都有哪些吗?房屋租赁合同中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 ...


·房屋租赁合同街道备案中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不仅可以到等地房产局进行办理,也可以在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那么相应的就要准备在接到办事处办理的相关材料,下面是由的我们为您编辑的在房屋租赁合同街道备案时,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 一、出租方需提交下列资料: 1、首先凭房屋资料到辖区街道办房...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一、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范本先生(女士):我与你于年 月 日就位于市区大街号区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


·随着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我国的房价也在不断的上涨,如今的
      随着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我国的房价也在不断的上涨,如今的房价以及远远高于人们的收入水平,这样的状况下人们对于房产的重视度很高,因为房产是一笔数目不少的财富也就会出现很多的纠纷,那广州共有房产纠纷案例处理是怎样的?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广州共有房产纠纷案例处理是...


·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流程如何
      离婚后财产要进行分割,房产十分重要,那么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费用又该由谁承担。这一系列都是离婚夫妻会考虑的问题。但不同的房屋费用和流程都有不同,因此我们将在此为你解释各种类型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希望对您有帮助。房屋过户又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而...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房屋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出租方):xx 乙方(承租方):x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原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xx市xx区xx街x号楼,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


·房屋已签有租赁合同还可以拍卖吗?
      房屋已签有租赁合同还可以拍卖吗? 一、房屋已签有租赁合同还可以拍卖吗? 房屋已签有租赁合同还可以拍卖,但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


·北京自建房拆迁如何处理补偿?
      一、北京自建房拆迁如何处理补偿?1、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参照前条规定的程序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1)单独立户;(2)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拆迁范围内无正式住房;(3)本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2、如果是普通住宅...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