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是什么意思?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是什么意思?


夫妻财产制度又称婚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夫妻间财产制度出现了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等相关规定。


夫妻约定财产制在中国出现并在立法中予以确立,有其客观的必要性和越来越重要的现实意义:适应中国家庭财产状况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使婚姻当事人在处理各方财产时有更大的灵活性;尊重公民处理财产问题的自主权利,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原则;适应现阶段社会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实际情况,保护和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满足涉外婚姻家庭的特殊需要。


二、夫妻约定财产和善意第三人的关系是怎样的?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由此可见,如果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的,则该财产约定对其发生效力;而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夫妻之间曾经对其财产作成约定,而与其中一人签订合同导致纠纷,则该第三人就是善意第三人,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对他不发生效力。根据规定,离婚时,原来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对于夫妻来说,家庭财产是一个家庭生活经营过程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重要的物质基础。我国婚姻法通过条款的方式明确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即使没有离婚,在正常婚姻期内,双方都可以就家庭财产归属做出约定,这样的协议也有法律效力。



·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吗?
      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


·一、扬州打离婚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扬州打离婚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 以下标准仅做参考: 1、不涉及财产或无财产争...


·收养孤儿国家给政策扶持吗?
      收养孤儿国家给政策扶持吗?如果夫妻由于各种原因结婚后没有生育又特别喜欢小孩的情况下,就可以选择去收养一名孤儿来作为自己的孩子抚养,那么有人就有疑问,收养孤儿国家给政策扶持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进行了讲解,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我国关于收养孤儿的法律就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关于单身女性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单身女性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30周岁。(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六)...


·一、公证夫妻财产怎么收费?
      一、公证夫妻财产怎么收费? 夫妻财产公证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 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也可以对婚后财产;既可以约定为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会存在哪些问题?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主体可以是夫妻,...


·应该要如何订立离婚协议
      要是离婚夫妻选择了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此时就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才行,否则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由于材料不齐全也是无法离婚的。那说到订立离婚协议,您知道这是怎么做的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要如何订立离婚协议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


·遗赠抚养协议有效条件是什么,协议是否享有法律保障
      遗赠抚养在当前社会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行为,虽说这是一种利益化的方式保护自身的权益让自身能够获得更好的生活是一种社会退化现象,但这种方式可以帮助我们自身提高生活水平,所以也是可以接受的,不过对此有很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了解,其中遗赠抚养协议有效条件是什么呢?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双...


·一、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一、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


·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
      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一、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 对于诉讼程序以外的调解离婚纠纷的部门,我国婚姻法未作具体规定。从社会看,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 二、离婚经法院调解后有几种结果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


·是不是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
      在孩子缺乏独自生活能力以前,父母对孩子承担着抚养义务,需要负责孩子在生活、教育、医药及其他生活方面的费用花销。即便夫妻关系发生变化,处于离婚状态,在一定时期内这一义务仍然需要夫妻双方承担。《婚姻法》中提到“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认为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2023哪几种行为属于重婚
      哪几种行为属于重婚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生活中对于重婚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