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有何特殊情况

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有何特殊情况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因赠与合同特别是不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处于纯受益的状态,故法律赋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第一款即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随即增加了但书条款,对行使撤销权进行了相应的限制,该条第二款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即该款规定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对于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中,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难理解,对于社会公益的争议亦不大,因为对于该类合同可以找到相应的判例或者依据文理解释得出答案。法律既然规定社会公益与道德义务性质两中并列,那么必然存在着具有社会一般评价的道德义务但又非公益,但对于具有道德义务由非公益性质怎么理解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均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用一般的文理解释亦不易得出答案,因为所谓的道德随着时代的变迁意义亦在不断变化。
二、赠与合同的情形
赠与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
1、普通赠与合同。例如前文提到的王力与张园之间签订的赠与合同;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例如企业、个人在抗震救灾过程中做出的捐赠;三、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有的赠与合同不仅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且还由公证机关进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证明。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无争议。
三、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
“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
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读完这篇文章相信您一定知道了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是赠与合同中的一种类型,该类型是有一些特殊的,其特殊之处在于撤销时是不可撤销的,其他类型的赠与是可以撤销的,对于签署这类合同是一定要注意的,

·家具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家具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我们知道,在新房完成硬装后,我们就改考虑采购家具等大件商品了。目前市场上家具门店很多,每家的家具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也都不同。所以我们在选购家具,确定店家后,和店家签署家具购销合同就显得非常重要,那么家具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下文是我们给出...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管辖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本条是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从本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特殊地域管辖的几种情形。特殊地域管辖,是...


·如何来写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
      如何来写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 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 需求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招标(招标编号: )结果(非招标的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为保证甲方 (使用单位名称)向乙方...


·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订立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订立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按照当事人的想法,之所以要订立合同,肯定是想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个约束,同时也能起到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在合同订立之后,一般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呢?我们将从法律角度为您分析,告诉你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 一、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 合同的...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什么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什么 一、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 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除斥期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该怎么处理?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该怎么处理?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和对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赔偿对方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章 违约...


·合同纠纷怎么认定违约责任?
      合同纠纷怎么认定违约责任? (一)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形 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履行违约赔偿责任。在合同法实务中,确定合同违约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 无过错责任原...


·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大误解合同?
      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大误解合同?在市场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是较为常见的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订立合同时,需要遵守平等、资源的原则,对于重大误解合同是可以撤销,或者是变更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大误解合同?一、什么情况下...


·拒绝履行,解除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拒绝履行,解除合同在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两个概念。很多人会把这两个名词的概念混淆,以至于搞不懂这两种行为的后果和出发点。如果是有着正当的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或者协议,那么其实就不算做违约。下面我们就带着您深入了解一下吧!大陆法国家一般都严格区分拒绝履行与合同解除的概念。无正当理由而拒...


·合同解除一般违约金是需要付吗?
      合同解除一般违约金是需要付吗?如果是一方解除合同违约的话,则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二、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该如何赔付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属于单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但是合...


·赠与合同毁约赠与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赠与合同毁约赠与人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赠与人应当继续履行,即向受赠人交付赠与标的物。当因可归责于赠与人的原因发生时,即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财产的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