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离婚还需要公正财产吗?

一、离婚还需要公正财产吗?离婚前办理财产公证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公证,对于财产分割,以法院判决为准。二、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要点在于,首先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其次对子女抚育、抚育费多少?如何支付?以及财产分割等做出安排,达成共识,并形成文字性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即可。由于是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书上双方都要签字,而一旦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没必要再到公正处公证,那就是画蛇添足了。三、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公证包括两种情况:对夫妻财产的公证、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公证。如果离婚签了离婚财产协议的,一般还是要公正一下,以免日后牵涉到不必要的麻烦中。公证书是没有有效期限限制的。因此,仅凭你们双方的公证还不足以保证你日后有效实现使用权,建议报告所有权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四、如何办理财产公证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提交的财产协议书签名。至此,离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出现了感情问题或者其他的意外情况时,也是可以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国家也是规定了在离婚时要将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如果在分割财产时出现了恶意转移或者隐瞒等情况时,也是可以申请财产公证。


·男女结婚几年不用还彩礼
      一、 男女结婚几年不用还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


·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
      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 男女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生下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也就是人们说的私生子。而如今,男女未婚生子的年龄是越来越小了,甚至还有未成年人生子的情况。而在分手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进行处理的。那这个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


·拐卖妇女儿童该怎么认定
      要想将拐卖妇女儿童行为定罪处罚,那么就需要先对拐卖父母儿童的行为进行认定。然后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拐卖妇女儿童的相关内容吧。 一、拐卖妇女儿童该怎么认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


·试管离婚孩子归谁
      试管离婚孩子归谁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60岁
      ? 离婚问题在现代社会比较常见,因为现代生活人们的爱情观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人都追求门当户对,并不考虑双方的感情问题,虽说这样生活不会有太多的经济纠纷问题,但这样没有感情的婚姻很容易会遇到感情破裂或者一方出轨的情况。不过离婚也是人们追求爱情自由的选择。那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6...


·父母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存在吗
      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问题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新婚姻法关于半路夫妻离婚财产怎么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相比于一起的旧社会,现在人们对婚姻的观念也不断的开放,对于离婚后再婚的人员也不在少数,不管是结婚还是再婚法律都有相关的规定,保证婚姻双方各自的公平利益,那么《民法典》关于半路夫妻离婚财产怎么规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


·重婚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重婚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一、重婚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对于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重婚罪的起诉,不是行驶所谓的“追诉权”。法律规定,危害国家、...


·如果婚姻生活不够愉快
      如果婚姻生活不够愉快,或者出现了不可避免的裂痕,那么离婚可能也是一个对双方都不错的选择。但是协议离婚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要想进行协议离婚,丈夫与妻子都需要递交相关的证件或者材料,然后婚姻登记员需要检查和检验递交上来的证件与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然后会再一次问夫妻双方是否真的要离婚,...


·子女与父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适
      子女与父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适 一、子女与父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适 不合适,一般来说,订立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是法定继承人,是没有继承关系的公民。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财产一般按继承关系处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


·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否还需支付离婚后对
      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否还需支付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不需要支付的。抚养费包括子女成年之前生活、教育、就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金额规定为: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是按照收入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则依据当地的人均收...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