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能会辞职? 一、辞职员工分类
1、员工主动辞职,是指员工在对工作失去信心,以及对该工作不满意或者是有更好的工作选择时做出的决定。
2、公司辞职员工,是指公司在对员工考核中,发现其不足,以及不适合公司要求的情况下,以及该员工在对公司利益损害的情况下,会被公司辞职。
二、辞职员工会给公司带来哪些风险?
以下几类人员因其带来的风险性高,辞职管理一定要高度重视:
(一)公司高层
1、风险
可能会影响公司形象。公司高层员工一般要负责对外沟通,所以,公司高层员工常常代表一定的公司形象。
公司高层员工的离开可能会带走一个团队。公司高层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可能会带领一些人集体跳槽。这很可能会造成一个部门的瘫痪,损失可谓惨重。
社会关系风险、保密及同业竞争风险。社会关系风险的产生是因为公司高层员工与社会的各级人士,特别是与政府机关往往都有比较好的沟通,如果被辞退的公司高层员工利用社会关系和原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原公司很可能会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2、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高层员工应做好以下应对工作,以减免风险:
尽量保留高层员工的面子。越是高层的人越关注面子。你可以专门抽出时间对高层员工进行专门了解和研究,可以用聊天的方式引导其主动提出辞职,同时还要尊重他所提出的要求。保全面子是处理高层管理人员最重要的一点。
支付足够的补偿。为了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同业竞争风险,对公司的高层员工还要支付足够的补偿,可能还要签定《同业禁止协议》。
进行关系或工作隔离。例如原来A负责与政府联络,现在让B负责与政府联络,这样的隔离可能是两三个月,甚至半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关系隔离;工作隔离通常采用派遣某高层员工去参加培训学习,在其培训学习期间,将其权力移交给他人的方法来实现。
(二)营销人员
1、风险
辞退营销人员会带来两个风险:
保密风险。营销人员会把客户带走。
同业竞争风险。营销部门是给公司直接带来利润的部门,营销人员跳槽之后,如果进入竞争对手的公司,会对原公司造成很大的威胁。
2、应对措施
对辞退营销人员可能带来的风险,有以下应对措施:
最好针对风险签订相关的协议。
逐步隔离风险。公司可以在将其辞退之前,使其与别人调换岗位。如原来做销售,现在让其做市场(市场和销售是两个不同的部门,销售是直接面对客户回收资金的,市场是指客户关系管理、市场营销等等),实现工作隔离,以便逐渐隔离风险。
(三)财务人员
辞退财务人员,可能带来三种风险:
1、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指公司在进行财务管理时,可能会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例如吃中午饭时,公司要求你拿发票报销,如果你吃饭的小饭店没有发票,但是你还是拿收据入账报销了,收据入账是不合法的。这件事情本身风险非常小,但是一旦财务人员与相关部门相互协调,把公司内部的资料泄密,那么风险就会变得相当大了。
2、公司政治风险
公司政治风险往往体现在发票或支票不能回收上。财务人员跳槽,往往会涉及发票或支票。在进行支票控制时,有些财务人员可能会和其它部门联合,把公司的账款划出,或使货款故意无法回收,风险相当大。
3、社会关系风险
公司与政府的关系体现在财务审计、税务监察和工商鉴定等方面,每一方面都很重要。社会关系风险是指财务人员走后,公司和政府的关系脱节,所以,财务人员走后,应及时地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以防范社会关系方面的风险。
三、辞职员工的条件
1、外部条件:社会价值观、经济、法律、交通以及求才市场竞争者因素。
2、组织内部条件:薪资福利不佳、不满上司领导风格、缺乏升迁发展机会、工作负荷过重压力大、不受重视无法发挥才能等。
3、个人条件:家庭因素、人格特质、职业属性以及个人成就动机因素。
1、益处。其他性质的辞职,如竞争淘汰、退休和辞退等,虽然会在短期内构成一部分离职重置成本,但从长期来看,能够促进企业优化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个性结构,从而推动企业长期的营业利润增长。因而,对应不同性质的离职,必须区别对待,进而得到合适的管理结论。
2、弊端。辞职带来的人才流失对于企业的运营具有直接的负面影响。企业为了填补员工离职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得不重新发布招募广告、筛选候选人、录用安置新员工,安排对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这些费用都构成离职重置成本。离职重置成本往往还包括员工离职前三心二意工作造成的生产率损失,离职发生到新员工上岗前岗位空缺的效率损失,为培训新员工以及和新员工和其他员工工作磨合损失的生产率,员工离职造成的组织知识结构不完整对生产率的影响,以及员工离职在职员中造成的人心动荡的效率损失,等等。人才流失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都对企业经营没有任何益处,人才流失造成的离职重置成本会侵蚀企业营业利润,造成企业营业利润下降。
关于辞职员工的问题,在上文我们已经做了详细介绍,辞职员工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员工主动辞职,一类是公司辞职;以及辞职员工会给一个公司带来哪些风险我们上文也有分类介绍;还有就是今天重点辞职员工的条件,一般有三个因素和条件可能导致员工辞职,一是外部条件,再有就是组织内部条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个人条件。以上是我们针对辞职员工的条件的一些问题的全部解答,

·绩效不好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绩效不好的员工可以辞退吗?1、如果绩效考核不合格认为是不能胜任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经济补偿。2、与员工签订的劳动手册里是否有关于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文公司的正式文件里有相关规定的,并明文展示给员工看过的如果有的话,可以按照相关约定或规定予以...


·夫妻结婚后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么我国《婚姻法》第
      夫妻结婚后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么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您都知道建设一个工程师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来的,特别是一些合格证、许可证,在建设工程中是需要很多方面配合的,那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就是对整个工程的最后一道检验审核,所以我们要按照要求准备完整的资料和记录,那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施工合同组成包括了哪些方面
      施工合同组成包括了哪些方面 一、施工合同组成包括了哪些方面 《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1、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


·未成年人只有16岁属于童工吗
      未成年人只有16岁属于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


·辞退员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辞退员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辞退员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公司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新员工入职时,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由于此合同涉及到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要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签订。但还是有员工在合同上吃了公司的亏,所以,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下面我们就公司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问题给您详细介绍。 一、普通员工注意事项 (一...


·书写非法集资假合同的员工如何处理?
      非法集资的不法分子利用高回报率和老百姓的心理骗取集资的钱财,事实上非法集资的活动根本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与老百姓签订的合同也都是伪造的假合同,但是如果书写假合同的员工不知情,那么对书写非法集资假合同的员工如何处理? 一、书写非法集资假合同的员工如何处理? 涉嫌集资诈骗罪...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涉及哪些流程? 不只公司可以请法律顾问,私人也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因为部分生意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 所以我们平时在电视上可以看到一些老板这么说:这个问题你不要跟我谈,去找我的律师谈,这种就是私人的对外公布的法律顾问,不是说有没有...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倘若不合格,会造成大小不一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一旦发生质量事故那是会有相当严重的后果的,更有甚者会有人付出生命的代价,到那时就追悔莫及了。所以要求建筑师们对建筑质量严格要求,相关部门还制定了许多的法律法规来处罚那些质量不合格的项目。那...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一、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