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电子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么?

一、电子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所谓的书面劳动合同,是不是必须纸质。其实不然。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它们都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都属于书面形式。我们在生活中经常见到,在互联网上填写一张表格,其中有一些协议条款,通过点击按钮表示同意,或者打勾表示同意。大量的生活实践表明,这种行为是有效的,表示同意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四条也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该条解释应该同样适用于“书面劳动合同”的解释。二、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哪些?1、在签订合同前,劳动者具备知情权。首先,电子签名文件在被签署时,需要展示文件的内容并转化为可视的PDF文档,劳动者完全可以查看需要签署的电子文本并阅读相应条款;其次,劳动者在使用其数字证书签署文件时,需要经过验证程序,无论是短信验证、刷脸验证或是密码验证,都需要劳动者亲自操作才能进行签署,不存在被人代签的问题。因此,劳动者的知情权是可以得到保障的。2、在签订合同后,劳动者具备持有权。签订后的电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系统保存和随时下载,也可以在签署后下载到自己的手机或电脑里自行保存,这显然不会侵害到劳动者持有电子劳动合同的权利,甚至比保存纸质劳动合同更为便利。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是职工到公司后签订的一份重要文件,关系到自身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要书面方式,这是生效的要件之一。这并不局限于纸质方式,电子合同也行。并且,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可以防止职工将合同不慎丢失,易于保管。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批准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批准怎么办?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提出辞职第4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并且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


·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
      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 用人单位非法使用未成年人,任何人都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做工伤鉴定啥时间做最好?
      关于做工伤鉴定的时间,社会上一直争议不断,有人认为越早做越好,害怕错过期限,有人则认为越晚越好,因此这样可以申请一笔数额不小的误工费。做早了,钱就少,晚点做容易错过鉴定最佳时机,那么到底做工伤鉴定啥时间做最好呢?接下来请听我们为你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做工伤鉴定啥时间做最好 ...


·在我国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辞职吗
      生活中很多事情在处理的时候,本人一定要学会灵活变通,尤其是在处理劳动关系的时候。和谐的劳动关系更多在于员工自己,可能同样的在劳动关系中,有些人在法律的框架内既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又和用人单位保持了很好的关系。反之,有些人就相反,就比如合同到期还需要辞职吗就有人不太了解。 一、在我...


·公司辞退三期内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公司辞退三期内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什么是劳务合同
      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


·公司在进行裁员的时候,需要注意此时有一些员工是不能够被裁掉的
      公司在进行裁员的时候,需要注意此时有一些员工是不能够被裁掉的,而要是公司不小心裁掉了这部分员工的话,则员工就是可以向单位索赔的。那么实践中过失性裁员索赔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过失性裁员索赔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


·什么情况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
      什么情况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


·刑事拘留羁押期间需要劳动吗?
      刑事拘留羁押期间需要劳动吗?刑事拘留羁押期间需要劳动,因为并不是最终的定罪量刑,不需要进行劳动改造。《刑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第2款规定:...


·企业报工伤流程是什么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


·工资这个问题一直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
      工资这个问题一直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当然了这也是每一个劳动者都关心的问题。相信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过应该拿到的工资和实际拿到的工资不符的事情,那么这时候工资条就发挥了大作用,可以提供给我们查看具体的情况,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并不发工资条。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给您讲解一下工资条该由哪个部...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