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条件有哪些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条件有哪些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劳动争议案件既然作为民事案件进行审理,自然也必须遵守这些条件。就劳动争议案件来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即发生争议案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代理人代其提起诉讼和应诉。未经当事人委托的人无权就争议的案件起诉和应诉。(二)当事人必须是不服仲裁裁决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不经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不能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只有在争议案件经过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受理当事人的起诉。(三)当事人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有起诉方和应诉方,并各自提出诉讼请求和有关证据,而且被告方应为争议案件的另一方当事人。(四)当事人起诉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间。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有效时间,超过这一时间当事人就失去了提起诉讼的权利。《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都规定了劳动争议案件提起诉讼的日期为15天,即自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才予受理,超过15日的期限,人民法院则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二、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虽然劳动争议属于民事纠纷中的一种,不过也是其中相对比较特殊的一种纠纷了。一般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往往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会的处理,也就是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才允许依法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除非是那种允许直接提起劳动诉讼的纠纷。


·一、职工主动离职,需要补偿吗?
      一、职工主动离职,需要补偿吗? 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


·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有什么要求
      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有什么要求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 建设工程的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


·工伤认定书什么时间做出
      在工伤认定书中会记载认定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果,而一般说当事人不服其实也就是对工伤认定书中的结果不服,而此时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那现实中,这个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能够作出呢?这也是很多申请人比较关系的问题之一,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书什么...


·在我国未成年工是几岁,多大年龄是未成年工
      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是有未成年工的,但未成年工与童工是有很大不同。在我国,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同时也是严格禁止单位招用童工。虽然您都知道未成年工是未满18周岁的,那一般未成年工是几岁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在我国未成年工是几岁,多大年龄是未...


·监外执行人员的工资如何发放?
      监外执行人员的工资如何发放?监外执行是不可以工作的,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女职工怀孕被辞退了怎么办?
      基于对妇女权利的保护,法律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被开除,但不乏有些单位以符合辞退条件而将该怀孕女工辞退。那实践中,女职工怀孕被辞退了怎么办呢?而要是单位想要辞退怀孕女职工,此时又该满足怎样的条件?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什么 女职工在孕...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基本规定是什么?
      如今的楼房已经不再是过去单纯的土质或者木头结构的房屋,所以人们在判定房屋是不是达标时不仅要房子内部设施质量,还必须同时看屋面是否出现类似漏洞这样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问题。下面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基本规定是什么? 一、《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基本规定 3...


·对于在值班期间算不算工伤?
      对于在值班期间算不算工伤? 一、对于在值班期间算不算工伤? 值班也算是在工作时间之内,同样也算是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一、《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1、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2、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3、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4、建筑业...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认为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劳动者就可以向单位索赔,但其实这并不是必然的。多数情况下,在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此时法律中规定要对劳动者做出赔偿。那究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正常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 ...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