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

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您在贷款买房时,常常由于考虑到高昂的利息,有时手头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会选择追加首付的方式,以降低今后还款时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如果需要变更合同的话,具体的流程应该是怎么样的,想必您十分关心吧。我们将对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的具体问题进行讲解。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这是因为购房合同是要给银行的,合同里面的贷款金额要和交给银行的贷款金额一致。因此,可以和银行在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用来具体说明情况。像前文中讲到的,由于考虑到高昂的利息,有时手头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会选择追加首付的方式,以降低今后还款时的利息,这属于提前还款,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对应的办理流程如下:(一)、提前全部还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前全部还款手续。(二)、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如果原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尚未办理的,还需持保单正本、本人身份证和相关协议到市中心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减保手续,最后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三)、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已完成的和选择非抵押+保险的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四)、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仍在保险期内,且抵押登记尚未完成: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可直接到担保中心办理。提前还款是指借款方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的行为。提前还款在某些情况下对借款人有利而对贷款人不利,所以是否允许提前还款以及提前还款的条件应予明确规定。提前还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款、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提前部分还款的同时缩短贷款期限三种情况。贷款银行只能受理自发放个人贷款第二个还款月起借款人提前还款的申请。
提前还款固然能够节省利息支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这是十分必要的。这是因为购房合同是要交给你所贷款的银行的,因此合同里面的贷款金额要和交给银行的贷款金额一致。不然的话,会存在一定的麻烦和风险。为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您如果在追加了首付后,一定要及时变更合同,去银行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合同中要有违约责任?
      合同中要有违约责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十分的严谨,对于许多的内容都有规定,一般都会规定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对于合同的违约也会有着惩罚。比如违约金等等处罚,这些都是受到法律允许的。那么您知道是不是合同中要有违约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合同中要有违约责任 合同的有效与无效,...


·行使合同撤销权纠纷案件该如何处理?
      行使合同撤销权纠纷案件该如何处理? 一、撤销权的法律依据 撤销权是我国《合同法》新规定的一种权利。《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订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订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一、订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合同的订立形式如下: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什么?法律上并未具备规定违约金标准,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


·买卖合同中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中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


·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
      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 合同的制定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确保履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很多种履行方式,这些履行方式会对合同的履行效力发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那么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呢?接下来就由的我们跟各位讲解一下合同履行方式的具体类型,以方便各位了解。 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


·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管理办法有哪些?
      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管理办法有哪些? 一、合同欺诈的基本概念 1、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


·不履行合同方式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方式有哪些? 一、不履行合同方式: 1、法律规定情况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从违约情形看不履行合同方式的分类 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


·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吗
      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吗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还是属于诺成合同?很多人都不知道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如何区分,当然也就不知道赠与合同到底属于哪种合同,以下是为您整理的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以及为您解答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吗。 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


·合同法解释三解读的第三条具体含义是什么?
      合同法解释三解读的第三条具体含义是什么?合同法解释三对现有的合同法作出了新的解释,但最高院所作的司法解释并不是简单对合同法条表面意思的解释,而是对每条有异议的法条进行更深层次地剖析。下面我们就以解释三的第三条为例,为您讲解合同法解释三解读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一、合同法解释三第三条...


·合同违约诉讼费计算依据是什么
      合同违约诉讼费计算依据是什么?合同违约纠纷的诉讼费按照标的额计算: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