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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

继子女,也就是与自己登记结婚的一方生育的子女,但要注意此时的子女其实与自己并不存在血缘关系。它的构成原因大概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另一方再婚构成;另一种是由于夫妻一方去世死亡,另一方重组家庭房,两者的共同结果,都是重组家庭,所以产生了继父继母、继子女。子女对其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继母,丈夫或者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在我国法律里面,规定了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继父继母有义务像抚养亲生孩子一样,去抚养照顾继子女,不能虐待继子女,保障其健康的成长。现实生活中,重组家庭里面,孩子的身心都是很脆弱的,我国法律保障了继子女的合法权益。关于继父母于继子女的继承权构成。首先是年龄上的规定,继子女是否已经成年,如果成年后却未毕业,拥有继承权,如果父母再婚时已经成年,或者已经能独立生活,就不能拥有继承权。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时,法律上就确认了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具体的关系构成因素包括,继子女接受了继父母在生活上的经济供养,以及抚养教育等同于亲生父母的照顾,同样继父母接受继子女的赡养也是构成继承权的因素。继子女拥有了继承继父母的继承权,但是并不妨碍其继承亲生父母的继承权,两者并不矛盾,但是如果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尽到赡养责任,或者其在重组家庭时已经长大成人,并未与继父母一起共同生活,也没有受到继父母的养育,这样就不能构成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权关系。那么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什么时候会解除呢?在法律中,有对这一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当继母与生父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的时候,对于之前受自己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想再承担抚养教育的责任时,可以由其生父母抚养。从道德角度上来讲,继父母抚养继子女长大成人,继子女应当有赡养继父母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如果因为一些原因,双方要结束这样的关系,法院会判决其权利义务的解除,但是如果继子女已经成年了,继子女对年迈的继父母之间的赡养关系不能解除。这也是从我国的国情和道德的角度来判决的。继父母因年迈丧失劳动力,作为子女就要承担赡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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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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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赔偿事由包括哪些?
      一、离婚赔偿事由包括哪些?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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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后女方该不该要孩子? 离婚后女方该不该要孩子,应当由自己的经济条件和抚养能力来确定,另外还需要坚持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处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父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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