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农村房屋应该怎样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则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问题。先说结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继承人需要具备村集体成员资格,房屋继承不需要村集体成员资格。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农户口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继承,根据继承人的身份不同,情况也是不一样的。主要有三种情况:1、继承人是城市居民城市居民面临农村房屋的继承,由于其不具备村集体成员资格,因此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对房屋所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城市居民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之后,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继承人可以居住使用该房屋,但不得对该房屋进行翻建、改建和扩建。也就是说,继承房屋后,继承人对房屋的所有权自房屋自然倒塌而消失。2、继承人是本村村民,且具备宅基地申请条件继承人是宅基地所属村集体成员的,那么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被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宅基地使用权。这里所说的具备宅基地申请条件,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6)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如果继承人属于以上某种情形,就可以同时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3、继承人是其他村村民,或本村村民,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继承人是其他村集体成员的情况,与城市居民的情况相同,继承人只具备对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如果继承人是本村村民,但不符合上述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一般情况下继承人与城市居民身份一样,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由于具备村集体成员资格,是有办法通过其他方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常见的就是购买的方式获得宅基地。在继承农村房屋的时候,需要根据继承人的情况作出区分。因为农村中的房屋一般是修建在集体土体上,那么对应继承人的身份不同,自然在继承的时候,就可能出现只能继承房屋或者可以同时继承房屋和房屋所在土地的情况。要注意的是若继承人并非本村村民或者不满足申请宅基地的条件,那么也只能继承房屋而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一、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


·房屋拆迁补偿的含义以及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的含义以及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含义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拆迁补偿多元...


·二手房买卖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我们结婚前或结婚后都会买房,有时我们会买二手房,此时就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那么二手房买卖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呢?我们应该在购房之前了解一下买房时有关税费问题。下面由为您提供相关知识,请您阅读了解。 以下对个人房产税计算的相关规定属于正常过户的情况。 1、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


·通常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多数因为感情不和,感情都已经破碎了,在财产分割方面就没有必要让着对方了,能多分一点是一点。而在夫妻财产中,房子又占有着很大的比重,财产分割时房产分割也就成了重点,那通常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未取得完全产权或还未...


·夫妻离婚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一个无奈的选择。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中,房产分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离婚双方在处理房产分割时,涉及到产权变更的,则要办理房产过户。那么,夫妻离婚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夫妻离婚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1、夫妻...


·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吗
      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吗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流程 1、报名:网上现场两步都得走按照职责分工,市住建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自住型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而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就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到...


·如果离婚房子归谁卖?
      如果离婚房子归谁卖? 房子归谁卖就要看双方是怎么样协议的; 如一方想要卖房子,那么财产就要进行分割,把归另一方的用现金补偿给对方才可以整个房子进行出售或出租;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房不是通过房产的真正产权人购买的,该怎么办? 因为属“善意取得”,房子仍归买家所属。 新...


·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说到拆迁房是不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这样就要看一下该拆迁房是你们夫妻是在婚后购买还是婚前购买,如果该拆迁房是你们夫妻双方在婚前买的,那么该拆迁房属于购买的那个人,如果该拆迁房是你们夫妻双方在婚后买的,那么该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婚姻法...


·商品房过户时限是多久?违约责任又是怎样的?
      商品房过户时限是多久?违约责任又是怎样的?如何才能以较快的完成商品房过户,商品房过户时限和违约责任成为不少人关心的问题。其实有些时候使用赠与的手段简单便捷,而且所需承担的费用也不是很高。如果是从商家手里买房,那么就要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商品房买卖过户的时...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