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分居后产生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那分居后产生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居时的收入也会进行分割,那分居时的收入如何分割?我们将对这两个问题做详细解答。一、分居后产生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后,虽说不在一起过夫妻生活,实际上双方也都没有行使和履行夫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双方仍是合法夫妻,分居的期间不论是长是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后,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认为应归个人所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从夫妻感情不和并长期间分居的实际情况出发,要求对这种共同财产平等协商处理是不可能的。所以,在分居期间,夫方妻方各自处理其所得的财产,无须论究责任,可以认为是合乎生活情理的。如果夫妻和好或者离婚,则应依法按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处理。二、分居时的收入如何分割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间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财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及一般理解,因为此时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期间,如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这体现了男女平等、有利生产生活等公平原则。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感情已经破裂,在此情况下,考虑到此时财产的来源情况,夫妻之间的收入与支出并不会出现混合的情况,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以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人民法院在具体处理时,应当对此时一方的财产所得进行区别。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如何认定分居时的收入却是有一定标准的。除了上述问题外,有关婚姻家庭的问题还有很多,如男女双方如何离婚、离婚的会有哪些后果等。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假释的罪犯还能与他人结婚吗
      罪犯在服刑的过程中,如果满足规定条件的话,则也是有可能被假释的,但要是属于累犯的话,则就不能被假释了。对于被假释的罪犯而言,此时自己的一些权利还是受到了限制,那假释期间还能与他人办理结婚吗?如果你不是很了解,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 一、假释的罪犯还能与他人结婚吗 假释是被判...


·起诉离婚需要的条件都有哪些
      虽然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但很多时候夫妻离婚也都是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的。一般要是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无法协议离婚的,那才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此时起诉离婚需要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


·男人家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男人家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在男人有家暴行为的情况下,女方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要维权才行,虽然不一定就是离婚,但至少也要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才行。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因为一方家暴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很多,那要是男人家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男人家...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 在家中办公一旦发生意外,必须要尽快报告单位,并把警察出具的证据、事故鉴定书、以及出工伤以后看病或住院的病理和相关票据交给单位,让单位拿这些材料去做工伤鉴定,而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把有效材料送到当地的鉴定中心。 其...


·离婚协议书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
      可能很多人都知道,一般只有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才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而此时签订离婚协议书自然是建立在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那您知道这个离婚协议书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


·申请国家赔偿不理睬应该怎么办?
      国家赔偿,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对于公民个人所进行的一种赔偿。当然,这种赔偿,肯定不是无条件的,需要国家做错事情,具有违法行为才能够进行赔偿。而有时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申请国家赔偿,结果是不予受理。那么申请国家赔偿不理睬应该怎么办?下面为您介绍。一、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赔偿请...


·国家赔偿案件的申诉程序
      对于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的公民,可以要求国家给予赔偿,进行国家赔偿案件的申诉。申诉是有一定的程序的,那么,国家赔偿案件的申诉程序有哪些呢?了解清楚国家赔偿案件的申诉程序和要求,对我们申诉国家赔偿是有一定帮助的。 一、国家赔偿案件申诉的程序 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


·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
      虽然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已经确定好有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哪一方支付抚养费,但离婚之后,往往出现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拒不支付的情况。那现实中,要是夫妻离婚之后,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


·新婚姻法关于同居的财产问题
      新婚姻法关于同居的财产问题 现在社会很多小情侣在婚前就开始了同居生活,而那在同居的生活中一定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财产问题,而新婚姻法关于同居也进行了一系列的阐述,那么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新婚姻法关于同居的问题。 新婚姻法关于同居财产归属方法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最好只在双方都协商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抚养权的决定,所以您有需要了解的可以往下接着浏览参考,那么对于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下面一起来具体的关注看看到底如何能够合法有效的解决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