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一、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
造成银行在破产重整中损失大的直接原因有两个:
(一)企业资产评估价值过低。
实践中可以看出,企业破产重整受偿率一般是企业根据重生成本倒算出的受偿比率,并不是完全按照市场确定的企业合理价值。所以,在企业重整的各方利益搏弈中,金融债权往往被放于劣势地位,充当了挽救企业危机的牺牲者,银行债权损失无法避免。企业重整价值仅略高于清算价值。
(二)股东权益被过度保护。
破产重整的企业大部分已资不抵债,实际上出资者持有的股权已无任何价值。按照清偿原则,股权应较债权先行让步,对出资者权益的调整应大于债权的调整。但是在政府的保护下,大部股东权益让渡比例都低于债权人折让比例,银行债权受损失更高。这两个问题出现,其深层的原因是由于法律制度和执行操作使这些不合理的现象总能得以产生。
二、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对策建议
(一)法律制度完善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人制度,建立重整监督人,进一步规范管理人职权。
设立独立的监督人对重整管理的活动实施监督,应是最佳的选择。同时,对管理人行使职权进行一定限制,并在权利保护上向债权人适当倾斜,以改变当前破产法对债权人保护不足的问题。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重整程序中确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等,以防止重整程序成为侵蚀债权人利益的工具,同时确保债权人能够得到充分的信息,以便作出科学的决策,也有利于企业重整成功。
(二)适当增强债权人在重整计划草案制定、批准和执行中的权利,进一步平衡各方利益需求。
赋予债权人一定权力或途径参与到重整计划草案制定中。给予债权人一定的发言权,吸收利害关系人参加重整计划的拟定工作,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可以考虑参考美国和日本的做法,这样不仅提高了重整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也考虑了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平衡。
(三)慎用强制批准规定,强化债权人保护意识。
更加严格规范强制批准条件,避免司法权力滥用或误用。
(四)借鉴国外经验解决重整计划执行监督制。
美国破产法典规定。重整过程中,由各种债权人和股权持有人组成的委员会有权与托管人和经管债务人参与制定重整方案并就方案的接受或否决向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建议,委员会在重整程序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五)银行内部管理方面一是积极反映金融机构在破产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新《破产法》司法解释正在制定之中,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将目前面临的上述问题反馈给有关部门,力争使新的司法解释能够反映金融机构的利益和呼声,通过完善立法给金融机构更加坚强的保护。
(六)是建议进一步放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处置权利。
赋予商业银行折价处置不良资产的权利;赋予商业银行市场化转让不良资产的权利;赋予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投资权利。目前我国现有规定中,商业银行一方面不允许折价转让,另一方面对受让主体有严格限制,受让方只能是有贷款资格的金融机构。企业重整过程中,有时新的战略投资者需要通过收购债权的方式来实现企业的重组,有时需要银行对企业投资,按照现行规定则难以实现,建议改进。
(七)是积极推荐合适的管理人选,帮助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
银行作为债权人特别是最大债权^时,应积极向法院推荐具有成功重整经验的管理人,督促其制定出合理公正的重整计划草案,确保计划草案顺利通过。帮助企业积极推荐和引进有意向的战略投资者,提高银行在重整要约价格上的谈判地位和谈判力度。
( 八)高度关注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内容,采取积极方式增强维权的力度和效果。
全面充分地考查企业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可行性、合理性。重点观察和把握企业资产评估方法、价格,股东权益让渡水平,还款资金来源及期限安排。同时,银行要充分发挥债委会及债权人会议维护债权人利益方面的作用,在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协议制定、审核及表决过程中要加强与其他债权人的沟通和协调,发挥联合维权的优势。在执行工作中,如债务人未按协议的规定执行或出现其他可能影响银行债权安全的重大风险事项的,要及时请求法院裁定终止协议执行,并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由此可见,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问题是破产重整中必须要考虑到的问题,在肯定带给企业方积极意义的同时,亟须重视带给银行方损失的消极方面。这就要求相关法规部门及时对此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出完善,加强对银行债权的保护,银行方面需要足够重视,加强对破产重整企业的跟踪,内部及时指定相应对策等,尽量将企业破产重整带给银行债权损失降低到最低。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什么是破产和解?咱们一说到破产,很大部分人都会先想到一个企业赔本破产,其实并不全是如此,破产和解其实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一些会议协商达到双方表达意思一致,和解的自由度很大,但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才可以通过。接下来我们给你介绍分析。
一、破产和解的概念
破产...
·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程序是怎样的?一、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
·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什么?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两者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
·公司申请破产 还不起钱 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 还不起钱 怎么办?现在非常多朋友加入创业大军,但是有很多人运气不太好,公司入不敷出,开不下去了,导致要申请破产。那么公司申请破产还不起钱怎么办?今天网站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公司申请破产后关于债务方面的相关规定。一、公司申请破产还不起钱怎么办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
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 一、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
(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
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接着,应委托评估师对该项目及破产...
·债务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吗
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身都可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一、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如果公司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那只能按照谁欠得多就拿得多,等比例分配。剩下的就没有了。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不承担责任。
不过,能证明法人代表也是股东、而且法人代表恶意混淆公司资产和个人资...
·公司被悄悄注销,未清偿的债务由清算组成员承担
公司清算,股东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作为公司股东之一,承担组成清算组、依法清算的义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
·个人可以对企业申请破产吗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并不属于法人组织,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是不能申请破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
·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
·一人公司破产清算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人公司破产清算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一人公司破产清算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一个突出的法律特征就是其股东的惟一性,即一人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包括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全部出资或股份均由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