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一、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
造成银行在破产重整中损失大的直接原因有两个:
(一)企业资产评估价值过低。
实践中可以看出,企业破产重整受偿率一般是企业根据重生成本倒算出的受偿比率,并不是完全按照市场确定的企业合理价值。所以,在企业重整的各方利益搏弈中,金融债权往往被放于劣势地位,充当了挽救企业危机的牺牲者,银行债权损失无法避免。企业重整价值仅略高于清算价值。
(二)股东权益被过度保护。
破产重整的企业大部分已资不抵债,实际上出资者持有的股权已无任何价值。按照清偿原则,股权应较债权先行让步,对出资者权益的调整应大于债权的调整。但是在政府的保护下,大部股东权益让渡比例都低于债权人折让比例,银行债权受损失更高。这两个问题出现,其深层的原因是由于法律制度和执行操作使这些不合理的现象总能得以产生。
二、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对策建议
(一)法律制度完善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人制度,建立重整监督人,进一步规范管理人职权。
设立独立的监督人对重整管理的活动实施监督,应是最佳的选择。同时,对管理人行使职权进行一定限制,并在权利保护上向债权人适当倾斜,以改变当前破产法对债权人保护不足的问题。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重整程序中确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等,以防止重整程序成为侵蚀债权人利益的工具,同时确保债权人能够得到充分的信息,以便作出科学的决策,也有利于企业重整成功。
(二)适当增强债权人在重整计划草案制定、批准和执行中的权利,进一步平衡各方利益需求。
赋予债权人一定权力或途径参与到重整计划草案制定中。给予债权人一定的发言权,吸收利害关系人参加重整计划的拟定工作,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可以考虑参考美国和日本的做法,这样不仅提高了重整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也考虑了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平衡。
(三)慎用强制批准规定,强化债权人保护意识。
更加严格规范强制批准条件,避免司法权力滥用或误用。
(四)借鉴国外经验解决重整计划执行监督制。
美国破产法典规定。重整过程中,由各种债权人和股权持有人组成的委员会有权与托管人和经管债务人参与制定重整方案并就方案的接受或否决向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建议,委员会在重整程序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五)银行内部管理方面一是积极反映金融机构在破产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新《破产法》司法解释正在制定之中,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将目前面临的上述问题反馈给有关部门,力争使新的司法解释能够反映金融机构的利益和呼声,通过完善立法给金融机构更加坚强的保护。
(六)是建议进一步放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处置权利。
赋予商业银行折价处置不良资产的权利;赋予商业银行市场化转让不良资产的权利;赋予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投资权利。目前我国现有规定中,商业银行一方面不允许折价转让,另一方面对受让主体有严格限制,受让方只能是有贷款资格的金融机构。企业重整过程中,有时新的战略投资者需要通过收购债权的方式来实现企业的重组,有时需要银行对企业投资,按照现行规定则难以实现,建议改进。
(七)是积极推荐合适的管理人选,帮助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
银行作为债权人特别是最大债权^时,应积极向法院推荐具有成功重整经验的管理人,督促其制定出合理公正的重整计划草案,确保计划草案顺利通过。帮助企业积极推荐和引进有意向的战略投资者,提高银行在重整要约价格上的谈判地位和谈判力度。
( 八)高度关注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内容,采取积极方式增强维权的力度和效果。
全面充分地考查企业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可行性、合理性。重点观察和把握企业资产评估方法、价格,股东权益让渡水平,还款资金来源及期限安排。同时,银行要充分发挥债委会及债权人会议维护债权人利益方面的作用,在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协议制定、审核及表决过程中要加强与其他债权人的沟通和协调,发挥联合维权的优势。在执行工作中,如债务人未按协议的规定执行或出现其他可能影响银行债权安全的重大风险事项的,要及时请求法院裁定终止协议执行,并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由此可见,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问题是破产重整中必须要考虑到的问题,在肯定带给企业方积极意义的同时,亟须重视带给银行方损失的消极方面。这就要求相关法规部门及时对此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出完善,加强对银行债权的保护,银行方面需要足够重视,加强对破产重整企业的跟踪,内部及时指定相应对策等,尽量将企业破产重整带给银行债权损失降低到最低。


·资不抵债申请破产
      资不抵债申请破产在经济危机“余威”犹在的今天,相信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资不抵债的问题,资不抵债具体是什么含义,企业在资不抵债时是否一定要申请破产。那么资不抵债申请破产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资不抵债的含义 资不抵债:指个人或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总值以致不足以清偿...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置。很明显,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推进,只能终结;但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并非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对该财产不处置,债权人不答应,也不符合保护合法...


·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一、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


·什么是破产保护人,破产保护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什么是破产保护人,破产保护人有什么法律责任在企业或者个人宣布破产,为减轻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可以有人资自愿为该企业或个人担保,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而对于破产保护人有相关法律,将为您解答。 一、破产保护人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


·清算基金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清算基金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顺序的问题,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公司破产后,要成立清算组掌管公司的财产,计算公司债务,制定破产偿还方案。而公司破产,债务清偿也有一定的顺序要求。 一、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清算管理人是干什么的?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清算管理人是干什么的?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 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


·破产清算案件收费标准是?
      破产清算案件收费标准是?在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有一部分的公司及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公司管理者为了降低损失,会选择破产清算制度。他们会请相关的律师来清算他们的财产,然后进行接下来的拯救措施。对于律师对财产清算的收费问题,有人就问破产清算案件收费标准是什么?清算费用是指清算...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法人程序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法人程序是怎样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每个公司成立之初,都会选举出该公司的公司法人,这个选择是要很慎重的,因为法人代表着一整个公司的利益,任何行为都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影响。一旦出现严重问题,就应该解散法人,并对其进...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员工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公司破产之后,员工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企业破产,受害者不仅仅只有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等,公司的员工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他们失去了收入的来源。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破产的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解答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的问题。一、...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