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

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企业在破产之后有一部分的会申请破产重整,破产重整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执行,我们在准备申请破产重整之前就要了解整个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下面为您解答破产重整的程序是怎么走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4、法院指定管理人。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10、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11、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12、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13、《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14、《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15、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我们在本文详细介绍了破产重整的程序,破产重整的程序大致有15项,每一项都有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我们要清楚的知道每一步的法律规定,按照步骤来完成破产重整减少错误的发生,为我们申请破产重整能够快速有效的进行。


·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哪些
      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哪些结果?开办公司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长久经营并且蒸蒸日上的。无论是市场的原因还是企业领导者自身经营不善或者纯粹就是运气不好,有不少人会面临企业终止清算的问题,这是一个残酷的现实。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终止清算的具体内容和申请终止清算后...


·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
      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 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资金问题使公司无法继续运行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破产。破产需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破产清算,在清算小组对该企业的资产进行盘点,将公司的债务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偿还完毕后,该企业就可以注销了。破产清算是要支付清算小组清算费用的,那么,...


·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怎么计算
      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怎么计算 一、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 具体看公司的价值是多少,根据以下比例缴纳诉讼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


·单位清算债权债务抵销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单位清算债权债务抵销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抵销权应当满足的条件 抵销,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 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


·公司破产拖欠工资还会给吗?
      公司破产拖欠工资还会给吗?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拖欠职工的工资是有优先受偿权的,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就需要清偿拖欠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


·银行破产清算的清偿次序是怎么样?
      银行破产清算的清偿次序是怎么样? 银行作为人们存储资金的平台,在出现入不熬出等多种情况下的时候,也是能申请破产的。当银行申请破产时,就和其他企业一样,需要对银行进行破产清算。那么银行破产清算的清偿次序是怎样的?下面,带您了解银行破产清算的次序。 一、银行破产清算的程序 根据...


·企业破产清算法中对于会计处理的规定
      企业破产清算法中对于会计处理的规定 企业破产清算法中对于会计处理的规定 (一)破产企业对外担保的会计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法》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


·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选任
      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选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


·破产申请案件能否撤销 在生活中一个公司或者个体在有些不得已
      破产申请案件能否撤销 在生活中一个公司或者个体在有些不得已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破产的,但是毕竟申请破产是一件很大的事情,提交申请后考虑到利害关系又想撤销的也有很多,那么破产申请案件能否撤销呢?破产案件又是如何受理的呢?我们马上给您介绍。 一、破产申请案件能否撤销 ...


·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一、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


·股东退出公司后,技术股东怎么清算
      股东退出公司后,技术股东怎么清算在股东协议中约定了技术所占股份的,清算时按照比例进行。根据投资者出资入股方式的不同,公司可以分为技术入股型公司与非技术入股型公司两类。根据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实践,技术入股型公司有着丰富的内涵,具体表现为三层含义:一是该公司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