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企业倒闭和破产是一回事吗

企业倒闭和破产是一回事吗

一、关于企业破产和倒闭

破产,是一种宣告债务人无力偿付债务及其后的一连锁还款予债权人过程的法律程序。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倒闭,指企业或商店因亏本而停业。

二、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

1、 破产的申请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 破产的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破产的和解协议

破产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或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定后,终止破产程序的一种制度。

4、破产的宣告

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5、 破产的清算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 破产终结

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有两种情况:

(1)申请破产的公司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生效后,由申请破产的公司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主持对该公司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不得超过2年。整顿期满公司能够清偿债务的,法院可终结破产程序。

(2)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现在和我们一样,对“企业倒闭和破产是一回事吗?”这个问题都了解清楚了。总的来说,破产和倒闭都是企业经营出现了问题而采取的措施,但破产比倒闭的范围广,比倒闭的程序复杂,所以,他们不是一回事。

·公司法清算结束之日起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清算结束之日起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在运营的时候如果内部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公司的相关高层管理人员,如果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解决公司困境的话,公司还可以正常的在相关法律制度的约束之下经营运转,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没有依法宣布破产之前,该承担的债务债权关系都不...


·破产保护多长时间
      破产保护多长时间 一、破产保护多长时间 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


·破产撤销权的意义及适用范围
      破产撤销权的意义及适用范围 一、破产撤销权的意义 (一) 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价值取向 债权人依法自债务人处主张权利,获得债权的清偿,是民法所确立的社会秩序。虽然我们尊重交易活动中“合同相对性”和“意思自治”原则,但是,破产法以国家公权力为后盾,对民法上的私行为进行适当的干预,其本...


·工厂宣布破产工人工资怎么结
      会按照破产清偿顺序进行工资的发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


·现在由于公司破产而下岗的职工越来越多,我们职工在年龄大了之后
      现在由于公司破产而下岗的职工越来越多,我们职工在年龄大了之后最关心的问题还是退休问题,对于女职工而言,由为您讲述破产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以及退休的一些相关规定,希望能够为您解除此方面的一些疑虑。一、破产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


·破产清算组能卖房子
      破产清算组能卖房子 一、破产清算组能卖房子? 根据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规定,该破产企业的清算组具有与他人签订民事合同的能力。因为企业被宣告破产即丧失了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其对外的民事活动由清算组进行,但清算组不能单独决定变卖破产企业房子等财产,因为破产企业的财产属...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当一个企业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又别无他法时,申请破产便是出路之一。申请破产并不是如您相向中的那么容易。债权人申请破产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那这费用是多少呢?就和您探讨一下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1、破产诉讼费用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计算...


·股份企业破产还债债权如何分配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债权怎么分配,依据债权的类型而定,债权是有优先受偿顺序的,应该按顺序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


·清算基金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清算基金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顺序的问题,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


·破产清算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破产清算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是什么?一、破产清算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财产行为撤销的问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财产行为撤销的问题?当公司在申请破产后,相关法院就会进行受理,那么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财产的哪些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在此期间是否需要对现有债务提供担保?接下来,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详细的了解吧。一、债务人...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