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最低工资包含哪些部分2023

最低工资包含哪些部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那么最低工资标准中最低工资包括哪几部分呢?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此外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1、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等;2、奖金: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及其他奖金;3、补贴:包括自1979年以来历次实行的各种价格补贴及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卫生费等;4、私营企业、雇工个体工商户等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性货币收入。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他收入是指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最低工资不包括哪几部分?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然,个别省、市、自治区为了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在地方规定中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确规定。因此,最低工资中是否包含个人承担社保费的问题,还要结合地方法规来确定。


·工程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程招标的流程是什么?
      工程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程招标的流程是什么?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解答。 一、工程招标的流程 1、评标。评标应当根据科学、公...


·工伤认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建筑领域的比重占的比例不少,工人人数也在逐年增多,虽然在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极力保障每一个人的人身安全,但总有意外情况发生,例如不慎受伤,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工人在受伤之后首先要确定工伤的等级,以此来向用人单位谈判赔偿标准。那么工伤认定九级赔...


·新员工入职创意节目有哪些?
      求职者被公司录取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办好入职手续。对于员工来说,新公司的一切都是新鲜的。为了更好的融入到公司环境,和员工建立融洽的同事关系。人事部门往往会组织新员工进行自我介绍。那么新员工入职创意节目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新员工入职创意节目有哪些...


·工资薪金是什么意思,劳动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劳动法》的出台,意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安定,劳动者最在意的东西莫过于工资薪金,那么工资薪金是什么意思,我国《劳动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今天,对此进行了相关的整理。一、工资薪金的意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


·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如果不想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话是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之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当然也可以单方面解除,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情形有哪些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行政确认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在职员在工作工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之后,是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之后,才可以申请得到企业单位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在未申请工伤认定,即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的,是不会被受理的。在申请认定工伤之后,是需要按照既定的工伤认定行政确认的流程进行的。 工伤认定行政确认的流程...


·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
      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 一、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发生前就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


·公司辞退员工是一件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依据相关的劳动法的规定
      公司辞退员工是一件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依据相关的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辞退员工的时候,往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辞退补偿金作为其暂时失业期间的补偿和赞助。那么,对于这份辞退补偿金不交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法规定合法吗?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进行解答。 一、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需要纳税吗? ...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申请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确认是否属于工伤的一个流程。如果在工伤认定之后,确认该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该劳动者就可以领取到相应的工伤赔偿。但工伤认定是有一定的时效的,在一定的情况下,该时限可以暂时中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不管是对一般的劳动者还是农名工,作为用人单位就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支付其相应的劳动报酬。而要是有拖欠行为的话,很显然是违法的,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此时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


·北京东城区劳动仲裁争议律师业务范围是什么?
      北京东城区劳动仲裁争议律师业务范围是什么?一、劳动律师 1、劳动律师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资质,以劳动和工伤方面为主要法律业务的律师。 2、劳动律师的出现是律师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要求,也是构筑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的有益组成部分。 3、劳动关系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劳动...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