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用借条可以对公账付款吗?

用借条可以对公账付款吗?这个是不可以的;但如果两者都是属于对公账户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转,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第六十七条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第二百三十一条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发行信用卡的;帮助持卡人将其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存款或其他款项转入单位卡账户,将单位的款项转人个人卡账户的;违反规定帮助持卡人提取现金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第二百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其使用有关支付结算工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一般是针对于借款人才进行写的,如果公司要进行还款的话,一般是走私人的账户,如果要走对公账户的话,那么就要看对方的账户是否属于对公,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多咨询一下,一般对公账户是不能转私人账户的。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是可以的。按照《中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别人欠钱不还没有资产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没有资产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不还没有资产怎么办? 没有偿还能力的可以分期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中华人民...


·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不被罚款的吗?
      在二胎政策施行之前,有很多的家庭为了可以多生一个孩子而选择非法生育。而对于非法生育的家庭来说,此时是必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就是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不被罚款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不被罚款的吗?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


·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进行区分,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


·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是否有效?
      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是否有效?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在真实意愿情况之下所签订的,而且存在着真实的借款关系,那么也是属于有效的,借条可以作为起诉凭证,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


·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一般在借款到期的时候,债务人不能足额还款的话,那么债权人此时才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追债。那现实中,要是借款期限未到,不过发现债务人此时就无还债能力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根据法律规定,...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债务置换的双方,分别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一般是政府和银行等机构。 二、 债务置换法律规定 关于债务置换法律存在空白,在《民法通则》中有关于债权债务相关的规定 第八十...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此时需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究竟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欠债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欠债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1、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一、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1、逾期利息应该认为是借贷合同到期后,借款人继续占用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收益,确切地说是本金在逾期未还这段时间内产生的孳息,支付逾期利息是对出借人的合理补偿,无论借贷双方是否事前约定,借款方逾期未归还本金的,出借方都可要...


·如果欠钱很多不还该怎么办
      如果欠钱很多不还该怎么办第一,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第二,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尽回可能向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