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我借钱没有借条出款人死亡还需要还吗

我借钱没有借条出款人还需要还吗?肯定是需要还的,因为债权是可以继承的,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如果有遗产,则债权人可以请求继承人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用于偿还债务。债权人死亡后,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代表债权人行使债权。两者都死了,则有各自的继承人还钱和催款。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借钱者不管是在任何的时间都需要偿还这笔借款,包括在出款人死亡之后也是需要还的,如果没有借条也需要做到不违反双方的约定,如果出款人的继承者有其它的间接证据那么也是可以起诉解决的,所以,借钱还钱是自己该履行的责任。


·借钱给朋友之间写借条还是欠条?
      借钱朋友之间写借条还是欠条?借钱给朋友一般是写借条的,但在实践中借条与欠条是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的,只是两者诉讼的时效不同而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


·有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具体程序是: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2.起诉...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哪些条件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哪些条件?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哪些条件? 由于证券公司是证券发行人和投资人的中介,对于发行人来说,需要证券公司具备一定的人、财、物等条件,将其发行的证券顺利销售出去以筹集所需资金;对于投资人来说,也需要证券公司具备专业素质,让投资人可以安全、有效...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要满足哪些要求?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要满足那些要求?1、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1)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


·支付宝贷款在哪里
      支付宝贷款在哪里 一、支付宝贷款在哪里申请? 1、支付宝可以使用借呗来进行小额贷款。芝麻信用分值不低于600,若用户符合条件,只需将自己的支付宝钱包升级至最新版本,在支付宝钱包的“财富”一栏中即可使用“借呗”功能。 2、借呗是蚂蚁微贷旗下的消费信贷产品,芝麻分不低于600的用户...


·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
      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 一、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 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程序。当然,合同办理公证有两大好处: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无效合同的发...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怎么算?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怎么算?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 怎么算? 抵押贷款如今已经变成老百姓获取流动资金的主要手段。抵押贷款通常是贷款者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此项贷款须付利息,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


·被执行人不报告财产、逾期报告财产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被执行人应当在财产报告令载明的截止日期前报告自己的下列财产: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


·权利转让时,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吗?
      权利转让时,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吗? 对于债务抵消的方式,主要包括约定抵消和法定抵消,其中法定抵消包括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的规定。然而在两种情况下债务人是不允许行使抵销权的,如债务人向之前的债权人取得债券时、取得的债券在让与的债权后才到期的情况下将不可行使。本文将对...


·借据丢失补写借条效力有吗?
      借据丢失补写借条效力有吗?借据丢失补写借条效力是有的;为避免补写的借条无效,补写借条时宜将下列内容写入借条中: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


·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
      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 一、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以下三个方面: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 根据我...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