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在生活中双方往往会因为一些债务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为了避免纠纷,双方会把债务进行抵销,从而化解纠纷。那么在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中是怎么是说的呢?在进行债务抵销时需要哪些条件?下面我们带你看一看债务抵销到底需要哪些条件。


一、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销灭;也只有两个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如果一个是合法债务,另一个是不合法债务,则不得主张抵销,因为不合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销,但当事人自愿放弃期前利益、对对方当事人无害的,也应允许抵销。双方的债务需可用于抵销。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双方各有其经济目的,即不得抵销,否则不免使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目的难以实现。因此标的物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抵销。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二、如何进行债权抵销?

1、合意抵销。抵销须有主动(抵销)债权人与受动(抵销)侵权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2、法律上的抵销。抵销须有主动债权人向受动债权人为抵销的意思表示。

主动债权人依法律行为抵销的抵销权,属形成权,因此其抵销不得附条件、附期限、否则无效。当抵销的意思表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且主动债权与受动债权均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时,抵销始发生效力。当主动债权的给付利益与受动债权相等时,债销灭,但主动债权的给付利益大于或小于受动债权时,抵销只就对等数额的给付利益范围内销灭债权。

三、法律禁止抵销的债权有哪些?

法律禁止抵销的债权有哪几类法律禁止抵销的债权有以下几类:

1、法律禁止扣押的债权,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例如劳动报酬、抚恤金等债权。

2、受国家计划约束的债权也不得为抵销。

3、对于受扣押的债权,第三债务人不得以其债权与在扣押后取得或其清偿期晚于被扣押的债权而相互抵销。

4、对于因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其债权为抵销。

5、以行为、智慧成果为给付标的的债权,即使是同种类,由其性质所决定,也不得抵销。

6、当事人约定禁止抵销的债权不得为抵销。

我们认为债务抵销指当事人双方在债务上以某种形式,实现互不相欠的结果叫债务抵销。在债务抵销的同时必须要按照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来施行,如果不能正常进行债务抵销或是抵销过程中产生纠纷,您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没有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
      在某些借款活动中,由于双方关系较好,相当信任对方,所以并不重视借款合同的书写,有时可能忘记在合同中写上违约金条款或者是其他条款,而这样就很容易引发纠纷。那么对于债权人来说,没有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换言之,借款未约定违约金应如何补救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没有约...


·起诉无还款时间的借条的有效期为几年?
      起诉无还款时间的借条的有效期为几年? 一、起诉无还款时间的借条的有效期为几年? 起诉无还款的借条一般有效期就是为三年;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


·网上顾客欠钱不还怎么办
      网上顾客欠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调和和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2、调解。调解也是一种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调解与和解...


·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否可以进行公证
      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否可以进行公证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可以进行公证。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具体来说,下列债务...


·借钱不还到哪里的法院起诉
      借钱不还到哪里的法院起诉民事诉讼中,一般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但对于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民间借贷纠纷作为合同纠纷案件的一种,可用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因借钱不还导致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其属于接收...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有哪些 一、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有哪些 1.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罚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 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 罚金的数额通...


·股权质押贷款法律手续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法律手续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贷款法律手续 (一)操作流程 1、需要融资的企业咨询融资相关事项,准备融资所需资料; 2、联系融资机构; 3、双方商议融资的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事宜并达成协议; 4、签订股权质押融资合同; 5、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拖欠货款的案由及其相关内容有哪些
      拖欠货款的案由及其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贷款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


·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该怎么进行?
      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该怎么进行?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是,先认定债务是否存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并进一步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清...


·借钱不还能报警吗
      借钱不还能报警吗 借钱不还怎么办一、借钱不还能报警吗?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能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可以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可以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而且并不是所有债权都可以申报的,申报的债权要符合法律的要求。那么,哪些债权可以申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债权可以申报 ...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