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一、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两者的区别是很大的;

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民间借贷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二、敲诈勒索的量刑处罚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民间借贷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但借贷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合同已经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

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内容合法;

4、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民间借贷的意思表示真实,是贷款人和借款人对借款行为都是出于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思,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意思表示真实是外部行为与内心意志的一致性。贷款人和借款人真实地进行借款,才可以使借款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贷款人与借款人就借贷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贷款人一旦将款项交给借款人,民间借贷合同即时生效,但未实际提供借款的,民间借贷合同即使成立也不生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这两种,一种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一种是属于合法的行为,两者所产生的区别是特别大的,但对于民间借贷也需要与对方协商清楚,还有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标准,这样才能依法的受到法律保护。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公章可以吗?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公章可以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对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多多少少还想知道一些的,债权人是被借钱的一方,而相反债务人就是借钱的一方,对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债权人扣押债务人公章可以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帮助您更好的理解债权人与债务人方面...


·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
      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在前几年投资渠道比较狭窄的时候,您都热衷于买国债,而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企业也开始发行企业债券,这里的国债与企业债券都是属于债券的一种,由此可见债券在我们身边存在了很久很久。有的债券发行是需要抵押担保的,而有的则可以用信用做担保来发行,本文将为您介...


·个体户注销后债权债务财务处理是怎样的
      个体户注销后债权债务财务处理是怎样的个体户的经营也存在着债权债务的关系。公司内的往来账务都是靠债权债务清查计算的。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个体户的经营不稳定,很容易就会注销。这样的话债权债务就存在着如何处理的问题。那么个体户注销后债权债务财务处理是怎么样的?个体户注销后债权债务财务处...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应收账款质押权是一种常见的权利质权,一般来说,公司或者企业要正常的经营和运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的支持,但是实际的状况是资金容易出现短缺,此时为了融资的需要,公司或者企业会以应收账款来质押,一旦质押期限届满质权人没有受偿,那么作为应收账款质...


·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当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会以债权转让的方式承担债务,当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债权人是必须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1、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了债...


·民事债务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民事债务纠纷的证据有哪些很明显,民事债务纠纷就是基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此时虽然解决方法有很多,但是大部分都是通过诉讼来处理的。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有可能获得有利判决,那么民事债务纠纷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民事债务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一)债务...


·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有:1、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2、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3、如果债务人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其所承担的义务),将会由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


·不是个人债务离婚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不是个人债务离婚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范本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范本一、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书如何写?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范本 收款证明以及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 今________收到的还款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至此,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欠_...


·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
      挪用公款,公款,自然该行为人是在单位工作的,或者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要看行为人是不是主观上想要还的,如果挪用公款用于赌博,超过了一定的时间,一般规定时间是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没有将金额补回去,那么就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一、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在外面有债务纠纷,除了特殊的情况下,往往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认定,这在我国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司法解释,供你做一个了解。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