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到车管所去换证就可以了

到车管所去换证就可以了。如果驾驶证超过一年未满两年还未年审的,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通过后才能换证。驾照超过两年未年审的,必须重新到驾校学习,参加三个科目的考试后取得新驾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购房违约金是否交增值税?
      购房违约金是否交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将销售额定义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改增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也明确指出,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


·一、交通事故精神伤残赔偿吗,主张赔偿是合理的吗?
      一、交通事故精神伤残赔偿吗,主张赔偿是合理的吗? 交通事故中主张赔偿精神损失费是合理的。交通事故必然牵涉到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


·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计算依据如下: 1、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


·辞职了怎么自己交社保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个人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纳五险,用户只需要自己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用即可,另外一般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代缴服...


·交通事故报警后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在生活中我们最不愿见到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就必定会造成损伤,而造成损伤后双方若能心平气和的如理善后事宜也算是个圆满的结局,可是有时对方就是拒不配合怎么办呢,今天我们要谈的就是”交通事故报警后不配合处理怎么办“的相关问题。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 出了交通事故不要害怕,应...


·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一、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合同生效。 《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该法条的规定,虽然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


·交通肇事车辆扣押期限有多长
      交通肇事车辆扣押期限有多长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


·法律上占有改定属于交付吗
      法律上占有改定属于交付吗?占有改定也是一种常见的交付方式,占有改定的构成要件是: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


·交通肇事逃逸交警认定付全责吗
      交通肇事逃逸交警认定付全责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交通警...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