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需要注意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需要注意什么 一、居间合同纠纷案件
居间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个合同,关系到了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签订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
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二、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
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三、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签订居间合同应注意
1、居间人资质的查核,双方的权利义务;
2、居间合同履行完标准(促成合同成立,还是牵线让买卖双方达成合同意向,或仅介绍买卖双方认识,或有其它协助义务);
3、居间人与委托人约定的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居间过程中出现的双方违约责任;
5、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居间不能,责任处理论;
6、居间费用的标准计算等。
那么审理居间合同案件纠纷应该注意是什么呢?
审理居间合同必须公平确定双方责任:
1、居间人在完成提供订立合同机遇和介绍人物以后,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酬金。
2、委托人擅自变更或取消委托指示,造成居间人财产损失的应予赔偿并应适当承担违约责任。
3、居间人必须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如果有意做出有利于与委托人缔结合同的第三人行为,则不能向委托人要求给报酬和费用,且应按前述原则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而造成委托人财产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以看到,在审理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时,不应该只考虑委托人的利益,居间人的利益同样重要,所以您在审理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时,一定要合理合法的进行,具体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长期无偿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一、长期无偿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长期无偿服务合同是有效的,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


·何时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何时当事人能解除合同?对于依法订立的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但是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已经生效的合同,除非满足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否则任意解除合同将会构成违约。那么,何时当事人能解除合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何时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下述情...


·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
      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 在商业或者其他事物往来中,往往会出现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署日期的情况,对此,此类合同的效力就会引发对它的思考。下面,我们将就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这个问题为您做出一些解答,以供您参考。 一、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


·怀孕合同到期法律规定有什么?
      女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是一定会考虑导致这个问题就是怀孕问题,尤其现在二胎政策的放宽,女员工如果遇到在怀孕期间刚好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怎么办,这是一项值得关注的问题。那么怀孕合同到期法律规定有什么?下面了解具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怀孕合同到期法律规定有什么?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


·合同法提起诉讼的法院管辖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提起诉讼的法院管辖问题是怎么规定的?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如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 买卖合同并验收合格,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二、双方约定...


·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
      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在我国,刑事案件的犯罪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就包括了自然人和单位,有一些犯罪明确规定只能由自然人或者单位构成,但有的犯罪则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构成的,只不过针对不同的犯罪主体,规定的立案标准不太一样。那您知道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的过程经常发生一些当事人预料不到的情况,为了降低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的风险,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享有一定的抗辩权,以此达到维护当事人利益的目的。因此,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内容需要您加以学习,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


·赠予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赠予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一、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


·合同标的额减少后果是什么?
      合同标的额减少后果是什么? 一、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 1、有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 指不以有形财...


·储蓄合同模板内容是什么?
      储蓄合同模板内容是什么?我们去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银行业务员会拿出固定的合同书让我们签写,如果我们是办理存储业务的话,签订的就是一份存储合同。但是在签订之前,我们也应该了解一些关于存储合同的相关内容,以.便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篇储蓄合同模板。 一、储蓄合同定...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