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

一、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怎么写?

朋友借五万借条应当写明: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条的书写应当首先根据双方协商的意见而定,双方达成了借款5万的借条,那么应当在借条中明确认定还款的时间,以及违约的责任,如果未按照约定的标准还款的,是可以提出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等活动所欠下的债务。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


·该怎样合理约定借款利息
      该怎样合理约定借款利息 一、该怎样合理约定借款利息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我们知道,在借款活动中,担保人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其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以外,还要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时候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那在法律上,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钱股东是否需要偿还?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钱股东是否需要偿还?股东是企业的出资者,一般来说,一个企业会有多个股东,如果是大型企业,股东的数量则更多。股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会行使自己的投票权,参与企业管理过程中一些重大事件的决策,同时也承担一定的责任。那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钱股东是否需要偿还?我们一起来通...


·2023最高院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什么
      最高院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什么2019最高院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是明确和强调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


·一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怎么确定抚养费数额
      在夫妻离婚之后,一方实际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就应当按照离婚时的约定或者法院判决,支付孩子相应抚养费。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一方故意拖欠抚养费的情况,那此时一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的关系很普遍。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这也是债务人的义务。那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相信可以回答您的疑问。一、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债权人应当...


·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不还怎么样 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无论是选择哪
      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不还怎么样 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无论是选择哪种贷款方式,我们要注意,一定要进行及时还款,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那么,无抵押贷款是否是真的呢?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不还会怎么样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不还会怎么样 贷款还不...


·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二)中对夫妻债务问题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呢?而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又该如何来承担?关于上述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判断标准除了上述情形以外...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在民间借贷发生后,债权人一定要依据借条及时主张债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这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超过一定的期限后,将有可能使债权难以收回。那么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规定借条...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