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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家院子里盖个小木屋算违建吗

如果相关人员没有拿到建房的审批手续的,就算违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在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
      关于结婚,您都知道需要满足《民法典》中的条件才行,而这其中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呢?对于准备结婚的的男女来讲,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还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分析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 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没结婚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犯法吗?
      现在社会上很多未婚先育的情况,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却生下小孩就是一种很冲动的行为,如果之后发生感情破裂或者是背叛导致分手,然后一个人抚养小孩,那么没结婚孩子抚养费犯法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子女抚养费概念 未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


·一般如何约定探望权
      约定探望权 1、法律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


·遗赠扶养协议抚养适用于什么法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会出现老人无人抚养的情况,此时老人可以与其他人签订抚养协议,由他人承担一定的生养死葬责任,等老人去世之后可获得老人留下的财产,这也是被我国法律所允许的。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抚养适用于什么法?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遗赠扶养协议抚养适用于什...


·夫妻中的一方失踪可以离婚吗
      生活中,夫妻中的一方搞失踪,多数都是为了躲债或者家庭关系不和谐,但这样长此以往的找不到人,势必会对夫妻感情生活造成影响,另一方也就会萌生离婚的念头。那么此时夫妻中的一方失踪可以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一方失踪能离婚吗,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只能通过法院判决,...


·离婚时抚养权和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时抚养权和财产怎么处理?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


·一、夫妻再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夫妻再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再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协商确定的,那么就具有司法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离婚案件最新民事判决书范文
      离婚案件最新民事判决书范文 离婚案件最新民事判决书范文是怎么样的?离婚案件作为民事案件中常见的一类往往是很复杂的,因为离婚会涉及到双方财产问题,例如某些财产是否应当作为可分割财产。还有小孩子的归属问题,那么这些问题都是在离婚案件中的难点,同时也是争议最大的。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


·新婚姻法 加名婚前婚后的区别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加名婚前婚后的区别有哪些 房产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的区别,与《民法典》无关: 但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并不鲜见,且同为婚前房产,同为增加姓名,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离婚辩护词内容,离婚辩护词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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