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银行倒闭赔偿范围是哪些 银行破产国债要赔吗

银行倒闭赔偿范围是哪些 银行破产国债要赔吗

一、银行倒闭后国债要赔吗

国债是国家信用。国债到期由国家偿还。

1、国债的发行(兑付)主体为国家财政部,银行只是代销网点。

2、国债兑付资金是在到期后财政部才划往银行。

因此,银行是否倒闭不影响国债的兑付。所以银行倒闭也可以说他不会赔偿国债,因为国债不属于他的赔偿范围,这是由国家负责偿还的,与银行无关。

二、国债是怎样偿还的

1、国债偿还的方式

分期逐步偿还法。即对一种国债规定几个还本期,直到国债到期时,本金全部偿清。

抽签轮次偿还法。即通过定期按国债号码抽签对号以确定偿还一定比例国债,直到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皆中签偿清时为止。

到期一次偿还法。即实行在国债到期日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偿清。

市场购销偿还法。即从证券市场上买回国债,以至期满时,该种国债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

以新替旧偿还法。即通过发行新国债来兑换到期的旧国债。

2、国债偿还的资金来源

通过预算列支。政府将每年的国债偿还数额作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项目列入当年支出预算,由正常的财政收入保证国债的偿还。

动用财政盈余。在预算执行结果有盈余时,动用这种盈余来偿付当年到期国债的本息。

设立偿债基金。政府预算设置专项基金用于偿还国债,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拨付专款设立基金,专门用于偿还国债。

借新债还旧债。政府通过发行新债券,作为还旧债的资金来源。实质是债务期限的延长。

三、银行倒闭的赔偿范围

银行倒闭一般会清偿如下几种费用:

1、支付破产费用,即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得的费用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应当支付所欠破产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根据本条的规定,在支付破产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 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这里的“优先支付”的含义,主要指优先于国家税收和单位存款,即在偿付国家税收和单位存款前支付储蓄存款。

4、应当支付破产商业 银行所欠的税款;

5、应当支付破产债权。清算组提出破产分配方案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后,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国债作为国家发行的债券,银行只是发行的媒介,对于国债的偿还没有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与银行无关,所以银行倒闭与否与国债偿还无关。以上是有关银行与国债的知识,如果您还想知道更多可以致电。

·企业清算剩余财产是负数怎么处理的?
      企业清算剩余财产是负数怎么处理的??1、公司清算后财产是负数是不需要分配的。2、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3、清算期间,公司...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的顺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企业破产职工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与企业间的竞争也越发的激烈,适应市场的企业得以生存,而一些不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则会面临破产、倒闭。破产企业的员工比较关心的是企业破产职工劳动关系何时解除以及工资如何清偿,下面由我们为您对这些问题进行说明。 一、企业破产职工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


·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企业因为债务过多无法继续经营后采取的措施,通过对公司财产进行一定的清算,用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为了维护经济的稳定,企业破产法针对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程序和材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通过立法的方式减少避免企业通过申请破产清算的方式躲避应该偿还的债...


·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定流程是什么?
      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定流程是什么?每个公司在成立之初都是抱着一种美好的愿景去发展的,但是公司发展受到各方因素的影响,有些公司越来越壮大,也会有些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最后走向破产的道路,公司一旦进入破产,就面临着公司财产的清算问题,那么,今天就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定流程是什么,我们为您分析一...


·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为在破产宣告后恰当公平的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必须在时间上确定某基准点,以此作为确定债权存在与否的临界线,并对破产债权的数目加以统计。同时,在破产程序终结前,清算组还将代表企业进行必要的...


·企业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方面?
      企业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方面? 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 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 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增加金额等。 二、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破产申请
    
    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经过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它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公司已经...


·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程序
      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程序 破产重整的法律制度的设立对于许多深陷困境的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甚至可以说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今天,我们就来为资不抵债的企业讲解抓住这最后一根稻草——破产重整的基本程序。以下内容由我们我们整理,欢迎阅读。 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程序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


·买卖合同因一方破产解除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
      买卖合同因一方破产解除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买卖合同因一方破产解除是可以索要违约金,但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