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股权转让协议有怎样的效力

在现代化的法制社会中,离婚股权转让协议不仅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利益,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第三方的利益,因此在处理相关问题的时候,人们都需从多方面的利益出发进行考虑,以更好地处理股权转让协议问题。下面主要对离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以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人们对此问题的认识。
1、夫妻一方转让股权协议的效力
如果甲乙夫妻双方共有该股权,但只登记在甲方一人名下,甲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给不知情的丙,甲实施了无权处分,丙具有善意取得的可能性,此时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任务应由表见代理规则承担;
若乙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因缺少权利的外观,丙不可善意取得。甲擅自转让夫妻共有财产,乙可依《民通意见》第89
条之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甲承担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责任。若受让时受让人为善意,则法律应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为恶意串通,甲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自始无效。《合同法》51 条规定了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但是随着2012
年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里面,我们可以了解到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已经不再适用《合同法》51
条,根据该《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规定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若该合同无行为能力瑕疵、意思表示瑕疵等法律行为瑕疵,该买卖合同有效。即使不动产已经登记,动产已交付,但是所有权变动的效果效力未定,需要经所有权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由此确定了物权行为与合同行为相分离的原则。但是善意取得除外,善意取得是以无权处分和存在权利的外观为前提的,若受让人为善意,并且符合善意取得所有的构成要件,买受人可直接依法律善意取得所有权。实质上,善意取得成立与否并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应当完成两次变更登记,一是股东名册的变更,二是工商登记的变更。但是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明确地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要以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办理变更登记仅为法定程序,并不是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只要双方意见一致,该协议即有效,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仅不能以此来对抗善意第三人。
2、善意第三人能否取得股权
善意取得制度作为适应当代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项交易规则,已被大多数国家和司法实践所确认。理论界关于股权是否适用于善意取得存在有不同的见解,我国《公司法》尚未规定明确的股权善意取得制度,仅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对名义股东处分股权、股权的二次处分情况规定为参照适用善意取得的特殊情形。善意取得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物权,因为物权的公示制度,即使是发生错误公示,亦可产生公信力。股权因为登记制度的支撑,有着类似于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制度,由此可见股权同样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只要股权的购买者为善意第三人,其名字亦登记于股东名册之上,即使夫妻一方无权处分股权,该善意第三人亦可以取得公司股权。综上所述,通过对离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从而使人们从法律的视角探讨了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这对人们更好地处理相关性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为了进一步确保各方的利益,人们也可以向进行详细的咨询,以采取法律方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男女同居构成重婚罪吗
      当下,男女同居在一起的情况比较多,而现实中有的甚至是已经与他人结婚了,之后又再与其他人同居生活在一起,那么此时男女同居构成重婚罪吗?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女同居构成重婚罪吗 同居构成重婚罪吗?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重婚。 (一)什么是重婚 重...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需要那些手续?
      离婚可以选择双方协议离婚或者到法庭进行诉讼离婚。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要根据当事人自身情况选择。若是协议离婚,双方应自愿友好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对财产和子女的分配作出规定。而诉讼离婚是一方或双方提出各自的事实和理由,对以上问题和过错进行诉讼,一般会要求赔偿。离婚手续怎么办理需要那些...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法院会判准予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一、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程序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程序,比其他司法机关适用的程序要简单一些,取消了复议程序这个环节。因此,需要将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单独提出来,对其程序简称作出单独分析。(一)人民法院一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


·老年再婚夫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老年人再婚的话需要顾虑的事情也会比较多,一般来说最大的顾虑就是各自儿女的情绪和婚后财产的遗产问题,如果分割和分配问题处理的不恰当可能会引起两个家庭的争吵,那下面和一起来了解下老年再婚夫妻财产分割和老年人再婚遗产如何分配的问题。 一、老年再婚夫妻财产分割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


·一、离婚案件转移财产举证责任是谁的?
      一、离婚案件转移财产举证责任是谁的?离婚案件转移财产的举证责任是归主张者的,民事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


·一、向对方追讨抚养费合法吗?
      一、向对方追讨抚养费合法吗? 向对方追讨抚养费是合法的,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话,违反了刑法中的拒不执行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
      在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其实会有严格的程序要求,一般一个案件需要经过多次开庭才会作出最终的判决。但就离婚案件来讲,有的人就在咨询我们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 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应该怎么操作
      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产生了争议的话,那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判定。但对于很多离婚夫妻而言,可能对离婚抚养权的判定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应该怎么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女方没能力拿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确定由男方直接抚养子女的话,那此时女方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这种情况下一般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但要是此时发现女方没能力拿抚养费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


·离婚时损害赔偿诉讼期限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损害赔偿诉讼期限规定是什么?离婚时损害赔偿诉讼期限规定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之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