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想要以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的时候,诉讼时效都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的一个问题。针对不同的纠纷,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可能不太一样,那么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二、如何恢复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

1、录音催讨法:有一个工程尾款几十万元拖欠长达10年未还。施工方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允许的方式,采用电话录音、录像,取得了时效中断的视听证据。通话主要内容应包含:一是对方欠款数额;二是施工方自何时以来一直在主张债权;三是何时归还欠款。
2、银行转账法:如某工程业主拖欠几十万元工程款,多年来业主以各种借口推拖不还,也不作对账记录,致使债
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期。为了获得证据,施工方可以确立了首先派人去对方单位清欠,对方能给多少就要多少,但是不拿现金,要求从银行走汇票,想方设法恢复诉讼时效。
3、协商对账法:双方重新签订的联系单、对账单是有效清欠证据。
4、故意主张法:若欠款金额为4万,已超过2年时效。施工方以特快专递方式致函业主,故意要求清偿8万元欠款。有时债务方觉得冤枉,回函只承认其中的4万元。这样复函就是施工方胜诉的证据。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与此同时,诉讼时效也是可以中断、中止的,具体的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各位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深入了解。


·如何才能得到工商局书面回复 很多时候在生活中发生的许多经济
      如何才能得到工商局书面回复 很多时候在生活中发生的许多经济纠纷我们都不知道到该如何解决,其实关于这一类的纠纷我们可以到工商局区提纯申请或投诉。工商局了解相关情况会,会去走访调查。等事情清楚明了后,会给市民出具相关工商局书面回复。那么具体操作流程是怎么样,我们来具体了解下吧。 ...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有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有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去新的工作岗位必须要离职证,即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劳动者的权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违反相关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面将介绍解除合同证明书的相关法律内容。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五险一金是对每个职工的生活保障,一般是由每个职工的身份证号码
      五险一金是对每个职工的生活保障,一般是由每个职工的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的管理账户,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划转个人部分都会划进个人管理账户,但是到底怎么查询我们自己的账户余额呢,估计很多人都很疑惑,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江苏五险一金查询个账户方法。 江苏五险一金个人账户余额查询方式...


·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吗?
      现在流行一句话“总有那么几天不想上班”,所以,实践中劳动者旷工的现象还是非常多,但是旷工者还是少数,当然,用单位肯定会对旷工的员工进行处罚,那么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吗?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一、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吗? 旷工的处罚我国劳动法并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每个用人单...


·社会中的劳动者有的是合同工,有的是编职工,还有的是临时工,他
      社会中的劳动者有的是合同工,有的是编职工,还有的是临时工,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一样的,虽然法律规定必须同工同酬。而且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什么是同工同酬。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什么叫同工同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叫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


·辞职没解除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辞职没解除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若你进了下一份工作,你的社保需要由下一个单位负责; 未解除劳动合同,下一个单位可能不会和你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对未来事业有影响。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


·私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私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意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


·公司拖欠工资会受到什么处罚
      公司拖欠工资会受到什么处罚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由于企业制度不断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也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因为制度的改革带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安置职工、买断工龄等问题,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需要谨慎对待,那么在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了解到这个问题...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