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童工工伤怎么赔偿,童工工伤十级赔偿多少钱

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工资成本,铤而走险使用童工。那么童工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您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童工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
童工出现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其他非法用工行为,依法亦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工伤保险条例》第66
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第1款);“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第2款)。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
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1、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 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由用人单位承担;2、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当于其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倍的一次性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的责任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前款规定发给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拐骗童工的;(二)虐待童工的;(三)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四)对童工人身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的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致残的,要承担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触犯刑法。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童工工伤十级赔偿多少钱的相关知识,童工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护理费、生活费等等费用并且根据工伤等级支付一次性补偿金,在现实生活中,童工受伤以后主张赔偿是很艰难的,因此我们建议您最好委托律师帮助您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即“无效合同有效化的处理原则...


·如果工厂倒闭赔偿多少钱?
      如果工厂倒闭赔偿多少钱?工厂倒闭已经司空见惯了,工厂倒闭赔偿多少钱?直接卷铺盖走人还是尽可能争取合法利益?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又该得到哪些补偿?标准又是什么?别急,我们为你整理解答这些问题并给您提供相关建议。一、工厂倒闭赔偿多少钱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权人应当...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关系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由于人达到一定的年龄之后,已经不再满足一些工作强度的要求,故而国家国定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在公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一般会即刻终止劳动关系,那么,此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关系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关系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现...


·工伤赔付时间是多久?
      工伤赔付时间是多久?一、2013年后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


·眼睛工伤评级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眼睛工伤评级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后又转岗怎么处理?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后又转岗怎么处理?员工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照合约员工岗位执行,如果不能按照原合同约定岗位,那么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之后离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获得的条件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获得的条件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一种保障。我们知道工程质量关系到千千万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建筑最基本的东西,所以开发商必须保证质量来获取认定书。那么,《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获得的条件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建筑工...


·缓刑人员工作是否可以继续
      为了给予涉及的刑事犯罪程度较轻的犯罪人适度的法律教育一般是会处以缓刑,但如果是正在就职的劳动者被处以缓刑,肯定对自己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重则将直接面临开除,那么缓刑人员工作是否可以继续?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缓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工作。 在刑法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


·退休返聘的加班工资是多少?
      退休返聘的加班工资需要发放吗?由于退休人员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所以他与公司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而属于雇佣合同。对于雇佣合同中所谓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法律没有规定,由双方自行进行约定,也没有最低标准要求。《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


·新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工人在工作岗位上发生意外伤害后,应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通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的,工人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算作工伤,这方面,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新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新劳动法工伤认定...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