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样征收房产税

少有人对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什么是房产税,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的?这些问题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交出去的钱总要知道用以做什么吧,今天我们为您具体介绍下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房产税首先,在了解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就是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二、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人: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个人房产税怎么计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个人房产税税的应纳税额: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个人房产税的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虽然目前来说房产税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广,但是您还是有必要对房产税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这样如果政策发生变化,可以及时和灵活应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直强调大家一定要针对二手房的相关重要证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直强调您一定要针对二手房的相关重要证件进行过目,而且必须确保证件的所有来源都是合法的。除了房产证以外,土地使用证也是比较重要的,土地使用证肯定会进行过户的,在过户的过程当中就必须交了一些税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费用标准是什么? 一、二手房土...


·购房者退房的理由是什么
      购买商品房本来是为了住,但是有时候,买完房后发现房子并不如意,于是想退房。购房者要求退房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但不是所有人能退掉房子。那么,购房者退房的理由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从法律角度来说,购房者要求退房,实际上就是要解除购房合同。因此,购房者退房的理...


·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期限是多久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源自由流动。现今社会,有很多人去异地工作赚钱,在异地工作,势必要租房。而租房子,就会产生租赁税。那么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 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税有期限。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


·一、以租抵债买卖不破租赁住房适用吗?
      一、以租抵债买卖不破租赁住房适用吗?债务人以其房屋使用权抵偿欠款的合同之债,不同于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故不适用合同法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执行机构一般作形式审查,经审查发现当事人自认或者有其他明确的证据证明租赁合同为虚假,或者名为租赁实为借贷担保、房屋使用...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 一、房屋抵押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吗?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往往关注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财产的分割,最令人关注的往往是对于房产如何处理。一般婚前有协议的夫妻,将房子已经约定好属于谁的,那么按照规定来判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只能由法院来解决。那么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吗? 一、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看实际出...


·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
      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 进行房产的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对房产进行交易,这个过程中有的人不放心,可能在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之后还会办理公证手续。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 房产转让合同...


·黄浦区离婚房产分配应该注意什么?
      离婚在我们国家已经是很常见的一件事了,但是离婚还是要走一定的法律程序的,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比如财产分配、房产分配、孩子的抚养权等。这一次介绍的主要内容就是离婚房产分配,接下来,我们来为您讲解一下与黄浦区离婚房产分配有关的问题。 一、黄浦区离婚房产分配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夫...


·房子男方婚前财产女方离婚带女儿可以分割房产吗
      房子男方婚前财产女方离婚带女儿可以分割房产吗?一般是不可以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其实不仅仅是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容易产生纠纷,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
      其实不仅仅是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容易产生纠纷,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不小。毕竟都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一旦产生纠纷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实践中出租房屋该怎样避免法律纠纷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房屋该怎样避免法律纠纷 1、...


·一、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 1、单位分住房,当时我国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1998年后全国均停止了这种分房形式...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