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开庭时如何争取缓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缓刑一般情况下是适用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罪情节轻微时,一定要在法庭上尽量争取缓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盗窃罪如何争取缓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开庭时如何争取缓刑
缓刑是我国刑法人性化的一种表现,它是让犯罪分子在不脱离家庭的情况下进行改造。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可以让他继续履行对家庭和社会的义务,对其生活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因此,当犯罪分子满足了缓刑的适用条件时,要积极的为自己争取缓刑。
1、证明自己犯的盗窃罪对社会危害不大,并且只需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自己是初次犯罪,并不是累犯,因为累犯是不能适用缓刑的。
3、承办律师或当事人应请当事人所在单位出具其以往表现良好的证明
4、承办律师或当事人应请当事人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可以对其适用缓刑的相关证明
5、在法庭上,犯罪分子要诚心悔改,并且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尽力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二、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缓刑是指由于犯罪分子具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审判长在综合考虑的情况下,给予其一定的考验期,暂时中止对犯罪分子的刑罚的一种制度。如果要想在法庭上争取缓刑,首先就要明白自己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因此,如果犯了盗窃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害,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影响的,可以适用缓刑。再者,犯罪分子在法庭上,一定要认真悔过,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尽量争取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缓刑一般适用于判处刑罚在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因此如果犯罪分子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要积极准备相关材料,给自己创造更多的机会争取缓刑。如果你现在正处于法律纠纷中,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进行解答。



·6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6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6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该支付6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


·中国童工的标准具体是什么
    虽说很多国家都有关于童工的规定,并且也明令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但仍有不少单位违法录用童工,此时可以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是要先知道童工的标准。毕竟不同国家对童工的规定不同,那中国童工的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中国童工的标准具体是什么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很多人都会出现加班的情况。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呢?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加班工资基数确定方式有哪些 加班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的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各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


·手指神经断裂工伤几级
    手指神经断裂是十级工伤。工伤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


·上下班途中心梗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心梗算不算工伤? 一、上下班途中心梗算不算工伤? 不算,但是如果48小时抢救无效,视同工伤。 视同工伤: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之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划分是怎么样的?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划分是怎么样的?对于工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保证质量,工程的质量和千万人的生命财产相关。工程质量安全等级划分包括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等等。那么,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划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具体了解下吧。 工程质量安全等级划分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


·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
    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 通常上,老板跟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后,老板就要在约定时间内发工资。而有些老板,因为企业经营不盈利,或是单纯想让员工白干,自己好收取更多的利益,就会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严重伤害员工的劳动权益。所以,有些员工因此想报警处理。 事实上,一般发生刑事案件,比如杀人、抢劫等,或是违法治安管理,比如赌博、结伙斗殴等,为避免个人利益...


·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如果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按照法律规定来的话,是需要支付相应赔偿金的,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的情况下是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赔偿金的标准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