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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肇事辩护词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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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肇事辩护词怎么写?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在醉酒后滋事可根据相关要求流程请相关律师为自己辩护。需要当事人委托律师进行相关事实陈述,从而达到减轻处罚。那么醉酒驾驶肇事辩护词是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给您说一说吧。
合议庭: 本律师受被告人蓝某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根据法律规定,现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审议。

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主观过失与客观事实不符合。1、被告人在借道通行时,已尽安全注意义务。被告人在借道右转弯前,车速已减至10km/h,打转向灯,且在察看过右侧后视镜,在确认右侧无车辆的情况下才借道右转弯。证人张某在公安的《询问笔录》也印证以上这一点。2、被害人驾驶灯光不合格的车辆,以致被告人尽注意义务也无法避免事故发生。由于被害人的摩托车车头大灯不亮,事发当时天色阴暗,道路上又无路灯照明,被害人车速又快(从被告人被撞车辆驾驶室右侧后门被撞凹陷情形判断),被告人已尽了注意义务但无法避免。综上,从事故发生的客观和主观因素分析,被告人已尽最大安全注意义务,不存在疏忽大意、没有确保安全的主观过失。
二、从现有的证据判断,被告人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1、被告人驾驶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均合格,减速、打灯看镜等动作均按规操作,仍无法发现危险的情况。2、被害人驾驶无号牌、灯光不合格的摩托车,摩托车后座带有体积较大的装载箱子,快速行驶,直撞被告人的轻型货车,致轻型货车的驾驶室右侧后门严重凹陷。被害人在驾驶过程中也没有佩戴头盔,以致事故发生时头部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三、公安部门未能充分查明案件事实,以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不当。
1、公安部门没有对肇事车辆进行痕迹技术鉴定,查明肇事车辆行驶速度和被害人是否采取刹车措施。2、认定书对被害人是否佩带头盔避而不谈。3、摩托车载物的长、宽、高是否违反装载要求也未查明。以上事实的查明对责任认定也会造成影响。
四、无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其具有以下情节请合议庭予以考虑。被告人肇事后在现场等候处理,要求同乘人员协送被害人到医院,归案后如实供述。被告人家庭困难,上有年老的父母,下有两个幼儿需要抚养,且其是外来人口,靠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判决应该体现人道主义理念。肇事车辆已购买交强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综上所述,认为被告人疏忽大意是用事故的伤亡结果去推断被告人的主观心态,无视客观事实。事实上,本案被告人已尽最大的合理注意义务。请求合议庭根据客观情况认定被告人在交通事故应负的责任,判决其不构成犯罪;即使其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希望能对其适用缓刑。以上辩护意见,请合议庭接纳。最后加上辩护人的姓名和当事人的签名就可以了。以上就是我们给您说的醉酒驾驶肇事辩护词的内容啦,责任内容需要华擎,在陈述事实的基础上态度一定要有悔过之心。时候会根据陈述和事件的后果判定相应责任和赔偿。为了避免相关事件的产生,喝酒不开车我们应当牢记在心,不管是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也是对自己的一份责任。具体细节可咨询本站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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