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完学籍能不能改监护人?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们都知道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必须要有监护人的,包括未成年人在学校都是必须要有监护人的,那么关于学生注册完学籍能不能改监护人这一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未成年的监护人是法定的,不得随意变更。只有出现法定情形,才能依法变更。《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害丹愤柑莅纺缝尸俯建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实施意见》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也就是说,监护人是可以变更的,但是不得自行变更。那么,哪些情形可以换监护人呢?哪些情形可以换监护人?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在确定了监护人之后,监护人就应该担负起职责,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来说,比较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其财产也由监护人保管,可以被监护人合理利用,在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之前,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忙分析自己的处分行为是否有利于被监护人,以免惹来不必要的财产纠纷,因为对于被监护人的某些财产,监护人也不能作出处分。我们认为,监护人的情形是法定的,使不得随意更改的,除非在法定情形下,才可以更改,而且更改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我们相关律师。



·企业职工老工伤待遇申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企业职工老工伤待遇申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企业老工伤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领手续时,要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老工伤人员登记表》、《老工伤人员确认意见书》、《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以及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凭证等相关 材料,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支付。 2、工伤待遇因人而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


·电力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是怎么规定的
    电力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是怎么规定的电力工程往大了说关系到我国公民的生命安全,往小说,电力工程的正常运转和您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不管在生活当中干什么都离不开电力工程。所以首先国家对于电力工程的质量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除了对电力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以外,还对电力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等级越高,说明电力工程的修建越好。 一、电力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是怎么规定的? 电力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


·劳务关系怎么订立合法?
    ?劳务关系怎么订立合法?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民法典》。签《劳务合同》适用《民法典》。劳务关系不适用《...


·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意思? 我国是一个基建大国,所以说,工程建设在我国经济是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工程建设有效推动了我国就业和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而进行工程施工的时候,最重要的是确保工程的质量,那么,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意思?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质量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项目监理机构在进行投资、进度、质...


·借调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说到借调很多人都不是很明白是什么意思,其实借调就是不改变原来存在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然后将劳动者从一个用人单位安排到另外一个用人单位去工作的情况,当然借调也并不是随意就可以进行的,还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那么借调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借调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从严格意义上讲,借调并不是一个劳动法意义上的概念,但该行为在实践中却非常常见。 尤其多...


·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
    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 一、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没奶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年。劳动者工作年限15年应当支付12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附...


·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有哪些
    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的目的就是取得劳动报酬,但是你知道吗,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不止工资,那么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以外,还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的其他条款。我们在这里为您整理的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福利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劳动合同应...


·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
    事故时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交通事故、工程事故等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失,而在工作中受伤之后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保证自己能够得到一定的赔偿经,很多时候受害者并不知道怎么去计算自己的赔付资金,那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 人民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经常会出现一个受害人被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了多个伤残等级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