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也会无法保护自身利益。因此仔细约定购房合同条款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保证该合同能够具有法律效力才行。那实践中应该怎么认定买房合同效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
一、怎样认定买房合同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属民事买卖合同的范畴,其性质为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决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其社会效益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和信誉。目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根据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1、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二)项规定, 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只要买卖房屋合同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即为合同成立并是有效的条件之一,不允许当事人一方随意翻悔。这一规定为当事人因房价过高或过低等不合理、不合法原因毁约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其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实质法律依据问题,亦即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须同时具备的条件。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由此可见,一项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了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翻悔,若不履行便会产生承当违约责任法律的后果。
二、产权未过户影响合同的效力吗
1、最高人民法院在《民通意见》第八十五条规定:“财产所有权合法转移后,一方翻悔的,不持。财产所有权尚未按原协议转移,一方翻悔并无正当理由,协议又能够,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协议不能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任。”2、最高院《合同法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3、因此,若房屋所有权人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又以产权未过户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有损交易的安全,不应予以支持。4、合同的解除应有约定的或者法定的事由,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否则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毕竟只有合同有效了,那么才能对自身利益提供保护,而发生纠纷的情况下也才可以定纷止争。在对购房合同的效力作出认定的时候,需要看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肯定约定的内容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然就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请问十级工伤鉴定赔偿多少钱?
    当今社会,无论劳动者从事何种职业都有可能会在工作活动时受到来自外界的伤害,小到擦伤,重则死亡。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保障自身权益不受到侵害,我们需要明确不同等级的工伤如何判断以及相应的赔偿费用具体为多少,那么其中十级工伤鉴定赔偿多少钱这个问题就是我们非常关心的了。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


·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我国劳动力规模较大,但是相关的劳动者保护政策却不够完善。特被是有些用人单位为了省钱不给员工买相应的福利保险,在当劳动者发生意外时又推脱责任。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往往成维权的盲点。完善,确认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则成为当务之急。 一、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提出与劳动合同关系的特点有关,劳动者的劳动(劳务)一旦付出,就不能收回,即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可能像一般合同无效那...


·薪酬福利专员工作内容?
    薪酬福利专员也就是负责企业薪酬福利管理的人员,薪酬福利包括工资、保险等内容,那薪酬福利专员工作内容都包括哪些,这个职位对于从业人员有什么要求?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薪酬福利专员工作内容 薪酬福利专员工作职责一般包括如下内容,但由于不同企业对此岗位有不同的职责划分,但涉及到薪酬或福利方面的工作内容大抵如此: 1、及时了解政府相关政策及社会经济发展...


·在我国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辞职吗
    生活中很多事情在处理的时候,本人一定要学会灵活变通,尤其是在处理劳动关系的时候。和谐的劳动关系更多在于员工自己,可能同样的在劳动关系中,有些人在法律的框架内既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又和用人单位保持了很好的关系。反之,有些人就相反,就比如合同到期还需要辞职吗就有人不太了解。 一、在我国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辞职吗? 合同到期不想干了,劳动者是要写辞职信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


·公司与职工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与职工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一、公司与职工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一般工伤认定多久时间出来结果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比较多,同时由于认定的结果关系着日后对事故的处理方向,因此当事人往往也很在意一般工伤认定多久时间出来结果。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工伤认定多久时间出来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一般工伤认定是什么意思?
    近年来,意外事故的发生频率在不断提高,工伤对企业和劳动者造成的损失都是巨大的,而且很多时候工伤事故会带来严重的矛盾纠纷,甚至很多时候因为法律程序的不到位,导致后期的矛盾升级,那这时候工伤认定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这既保护了受上海者的合法权益,也是法律依据,那么一般工伤认定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就为您科普一下。 一、一般工伤认定是什么意思?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


·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内容包含哪些 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吉林省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公用设...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