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法加班费计算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员工要是在单位的安排下加班的话,则此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但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则就不能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了。在《劳动法》中对加班费的计算作出了规定,那么劳动法加班费计算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加班费计算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二、劳动者是否加班该由谁承担举证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举证责任则是指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谁提出请求,谁就要证明该请求的合理性,否则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并不完全依照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是规定了一部分举证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工资支付记录表应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等事项。”因此,在与用人单位因加班产生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可以提请仲裁委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表,以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内是否包括有加班费。如果有加班费,公司应当提供加班费的计算依据。实务中,劳动仲裁委或者法院也会根据案情或者依据地方规定要求单位提供相应的考勤表,因为工资的发放一般是依据考勤情况作出的,如果考勤记录中表明劳动者存在加班,而用人单位又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该加班无效,则应当支持劳动者的主张。此时单位需要按照规定好的标准支付员工加班费,而不能擅自降低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另外,在实际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加班费基数,因此这也会导致不通过的劳动者最终可以领取到的加班费数额不一样。



·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在我国包括哪些?
    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在我国包括哪些?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国家有权利,就意味着必须有义务因为权利和义务,它是一致的,继续要想有权利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一点在我们国家有限公司股东方面也体现的十分彻底。那么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在我国包括哪些?下面为您介绍。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什么部门一般来说,正规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对不同的人员都进行了不同部门的分类。例如说公司中有人力资源部,销售部门,生产部门等这些不同的部门。所以说很多人就会存在这样一种疑问,对公司的公司法人属于哪个部门的归类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公司法人是什么部门? 一、在我国公司法人是什么部门? 法人代表,准确地i讲叫做“法定代表人”,在对外可以代表公...


·企业动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企业动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企业动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一、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_。 二、房屋基本状况 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


·总分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总分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没有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通常情况下分公司也不会和总公司去签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都是一回事,自己和自己签合同是不合常理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


·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资本为股份,股东按照自己的股份承担公司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五百万元,发起人应在二人以上二百元以下。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责任是什么?今天我们来看看这一问题。 一、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公司法》对发起人民事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84条、91条、97...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实际上有多少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实际上有多少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具体有多少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 1、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八百到一千的就可以搞定了; 2、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它有两种收费方式: (1)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 (2)差...


·公司让签空白合同违法吗
    公司让签空白合同是不合法的,因为劳动者可以拒签。如果单位继续用工,可以在入职后两年内请求单位支付启动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如果单位不要劳动者,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