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政府为了解决住房难得问题,通常情况下会通过国家财政集中购买或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政府为了解决住房难得问题,通常情况下会通过国家财政集中购买或修建一批房屋,用来安置无力购房或租房的人。南京公住房准确的说是公租房,这类房子的产权在政府,但是以一种价格较低的方式租给符合条件的人。那么南京公租房的租赁标准是什么呢。
一、条件
1、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公租房。2、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南京户籍;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及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需要注意的是,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如果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登记、交易行为的,或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二、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提交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家庭成员婚姻情况证明;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书和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居住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所需的其他材料。新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公租房承租时间:
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初次承租公租房的期限不超过5年,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承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初次承租期满后,承租人需续租的,应于租赁期满3个月前分别向市住保办和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符合保障条件准予续租的,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新就业人员承租期与续租期累计不超过4年,且续租期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
四、公租房的承租费用:
承租由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租房: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实行租金减免,承租家庭分别按照标准租金的10%、20%交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先交纳足额租金,再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给予50%的补贴。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其他经市政府认定住房困难人员,按照标准租金的70%交纳。承租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租金标准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核定。公租房的优势在于价格较低,由政府统一管理,比价方便,不用担心遇到黑心房东的情况发生。但是一般情况下位置会偏一些,比较适合对经济能力不能够自己租房的年轻人,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福利措施,解决了很多人的租房问题。



·担保人追偿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担保人追偿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


·公司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
    公司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很多公司为了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会直接将公司的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份。所以我国证监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规范债券转股,制定的有非常详细的公司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各公司在发生债权转股的时候,必须要遵循制定的该套法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对债转股进行登记。 公司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 (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民间借款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民间借款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随着民间借款的盛行,越来越多的人会签订民间借款质押合同,其中也牵涉到很多问题,下面律所会提供合同的范本供您参考。 民间借款质押合同 ?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


·如何解决企业欠款纠纷
    如何解决企业欠款纠纷 一、如何解决企业欠款纠纷 企业在欠款纠纷产生后,其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


·别人欠钱迟迟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迟迟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迟迟不还的,可以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 也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若是没有欠条的话,则可以以转账记录、收据等作为证据向法院出示。二、欠钱不还构成犯罪吗?欠钱不还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报警的话,公安也只会...


·a股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需要什么条件?
    a股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需要什么条件? a股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


·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
    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在债务人拒不还债时,债权人可以用于讨债的手段有很多种,而总的来说,不外乎两种类型,非诉讨债的方法与诉讼讨债方法。而诉讼讨债即俗称的打债务官司。那么,债权人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


·网上借贷泄露个人信息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金融行业的模式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网上借贷。网上借贷有着潜在的风险,网上借贷泄露个人信息也经常发生,通过将个人信息出售,获取非法利益。网络是一个新兴的复杂的事物,您一不留神就容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因此您要加强保护意识,至于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可以随我们一起探讨下。 一、网上借贷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网上贷款给了个人资料泄漏出去后,没有本人的签字,一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