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已经不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了,不少夫妻一言不合就提出了离婚,选择离婚的方式很多,但是无论是哪种方式都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尤其是房产分割的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纠纷,甚至出现了协议离婚10年后房产纠纷的事件,但是怎么处理,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10年后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2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重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离婚后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诚信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时候诚信只是一句空话,男女离婚后常常还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这样,才能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惩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此,如果因为夫妻离婚房屋产权人变更,是不用交契税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房价1.5%~3%的契税。2006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引起了因夫妻离婚而导致产权变动是否应缴纳契税的争议,因为该通知也未明确此问题,但从之后实施的情况来看,因夫妻离婚导致产权变动依然是做变更登记手续,仍不用缴纳契税。
二、时间分先后的几份离婚协议书效力纠纷
律师建议,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可以产生两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甚至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后,还会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新的协议。那么,作为律师,应如何掌握和处理涉及多份离婚协议的纠纷呢?1、后签订的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协议一般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为最后签订的协议,因此,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又达成了新的协议,新的协议效力优于民政局备案协议的效力。2、争议内容有处理的协议优于争议内容没有作出处理的协议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前若先后签订了几份离婚协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并未涵盖前面离婚协议中的某些内容,在前签订的这些内容也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在这种情况下,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之后没有协议,而民政局备案协议书中涉及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之前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您应该慎重,协议离婚涉及到的内容相对比较复杂,经历的时间也是非常久的,因此您要认真对待。当然处理房产纠纷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来,严格依据婚姻法,处理好房产的分割,确保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公司融资后倒闭怎么办?
    在市场的投资经营当中,投资一直都是有着一定的风险与机遇的。部分人会选择作为公司的股东,对企业进行融资支持,获得相对应的收益与股份。但是融资也是有着一定风险的。那么公司融资后倒闭怎么办?下文中就针对该问题作出了解释。一、公司融资后倒闭怎么办?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作为股东按出资承担责任,作为法人如签字盖章可能会承担相关责任。融资手段...


·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由于小微企业资质偏低、缺乏抵押质押担保等因素,融资难、融资贵是全球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小微企业融资遇到的瓶颈和难点主要体现在:1、资渠道非常有限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机构融资条件复杂、手续繁琐、周期较长,金融供给服务跟不上,工业企业获得授信资格比重低; 上市、股权融资等目前只能服务于小众企业,新三板、股交...


·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有些在公司成立之后,资金是个大问题,没有资金就只能背债。如果再加上公司运营情况不好,就不能及时偿还所欠的债务。此时,公司一般会选择减资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当公司在减资过程中,公司出于恶意没有告诉债务人,使得债权人利益受损,这就是不当减资。那么,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一、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需要首先明确的是,公司的不当减资行为须发生在公...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公司收购是一种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方法,公司的收购包括了兼并与收购这两种方式,想要进行以上的两种收购程序首要的就是需要一份公司收购协议。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公司收购协议范本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转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融资的概念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融资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一定数量的资金,当企业自身资金不足够时,这时大多数企业都会采用融资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以支持企业的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融资现象较为普遍。那么,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融资的概念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企业融资是以企业的资产、权益和预期收益为基础,筹集项目建设、营运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的行为过程。企业的发...


·以分公司的名义签署合同合法吗?
    以分公司的名义签署合同合法吗?不合法,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


·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
    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 很多的企业其实电气以及机械的设备都是一次性的,放在企业或者工厂里之后就不能搬走就只能在那边使用的,但是当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这些国家政府是规定有补偿的而且还有其他方面的补偿的。 企业拆迁补偿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2023的途径有哪些?
     众所周知,由于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在众多大企业的打压下,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相当困难。在融资方面与大企业相比也面临着资金问题以及差别化所有制问题的存在。那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2018的途径有哪些呢?本文中针对该问题就作出了例举与分析说明。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2018的途径有哪些? 针对融资难的自身原因,迫切需要中小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1、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