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标准劳动关系有哪些规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劳动争议当中,如果是走法律程序来解决这种劳动纠纷的话,首先就需要劳动者本人能够证明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属于标准的劳动关系。因为雇佣关系以及劳务关系,这和标准的劳动关系的报酬以及其他待遇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关于标准劳动关系有哪些规定?

一、关于标准劳动关系有哪些规定?
就劳动关系所具备的特征,理论界的表述虽然不尽相同,但在基本内容方面却是一致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劳动者和“劳动法”规定范畴内的用人单位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二)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以劳动力和相应的报酬作为对价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用工管理权,双方形成人身隶属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

1、主体
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客体
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行为,主要指劳动行为和劳动管理行为。
3、内容
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三、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几种形式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标准的劳动关系总结概括一共有三点,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且是员工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而用人单位为员工支付报酬的社会经济关系。并且这种劳动关系是符合我国劳动法当中当官规定的,这就构成了标准的劳动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对方有婚外情可以要求赔偿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出现的某些情况,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那么对方有婚外情可以要求赔偿吗?另一方面,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关键就是证据不足,那么认定婚外情要哪些证据?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方有婚外情可以要求赔偿吗 对方有婚外情能申请离婚赔偿吗?答案是肯定。 1、《民法典》 ...


·协议离婚要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在结婚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满足规定的条件,而日后离婚也是有条件需要满足的。实践中,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需要夫妻满足的离婚条件不一样。那其中协议离婚要符合的条件都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要符合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般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省时、最经济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之规定,协议离婚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二)...


·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


·一、重婚罪缓刑期间可以结婚吗?
    一、重婚罪缓刑期间可以结婚吗?依据最高院解释,两个人都在缓刑不能结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妨害婚姻家庭罪犯在缓刑期间要求与原通奸人结婚不应允许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1958.1.27)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例...


·同居多久就被认定事实婚姻
    同居多久就被认定事实婚姻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


·重婚和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现实中,不少人认为只要男女有同居行为,那么就会构成重婚。其实在法律上面,重婚和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然具体的构成也是不同的。那到底重婚和同居的区别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重婚和同居的区别 同居不等于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饼居。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一夫一...


·没结婚证抚养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没结婚证抚养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至始至终就是无效的,没有领结婚证的这种情况,目前大多发生在我国一些比较偏远的农村地区,可能双方仅仅就是办了一个结婚仪式。所以日后感情破裂的话,自然不像正常的婚姻关系处理程序一样。但是国家对于非婚生子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结束非法同居关系,也必须要抚养孩子。那么,没结婚证抚养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没结婚证抚养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甲方...


·离婚协议书能补办吗
    夫妻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在离婚登记时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表明夫妻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出了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有些夫妻离婚后,可能把离婚协议书丢失了。那么,离婚协议书丢失了应该怎么办?离婚协议书能补办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能补办吗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