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典第580条如何理解?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民法典第580条如何理解?在前段时间的媒体报道中,有一则文物买卖合同纠纷的消息引起了您的关注,原告在某地文物市场游玩时,发现一件心仪的文玩,经过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后达成一致,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在打包装货时被其亲友发现要价过低,因此拒绝履行合同,被买方告上法院要求其继续履行,这起案件就属于适用民法典第580条的范围,那么,民法典解读第580条如何理解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民法典第580条如何理解一、民法典第580条规定的内容《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二、民法典第580条规定的解释本条规定了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这种责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为继续履行;二为赔偿损失。非金钱债务,是指除了金钱作为标的的债务以外的债务,这类债务的标的包括金钱以外的物、行为和智力成果。在非金钱债务的违约情形,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此即为违约责任承担形式之一:实际履行。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包括:1、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实际履行责任是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只有在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另一方才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由于迟延履行中违约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因而不适用于实际履行。同时,针对不适当履行而采取的修理重做更换的补救措施不包括在实际履行中,因此可适用于实际履行的违约行为不包括不适当履行行为,实际履行主要包括在拒绝履行、部分履行行为。2、必须要由非违约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我国民法典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出发,将是否请求实际履行的选择权交给非违约方,由非违约方决定是否采取实际履行的方式。如果他认为实际履行可以更有利于保护其利益,则可以采取这种措施。如果采取实际履行的措施,必须要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请求。如果在违约方违约后,非违约方未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请求,则依据《民法典》第580条,不得再提出此种要求。3、必须能够履行。一般来说,在金钱债务中,当事人一方不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实际履行,违约的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在非金钱债务中,如果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不能实际履行,则违约方也可以拒绝非违约方的继续履行的要求。具体来说:(1)法律上不能继续履行,即实际履行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例如在提供个人服务的合同,在法律上不能采取实际履行。如果采取实际履行措施,则将对个人实施某种人身强制,这与我国宪法和法律关于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的规定是相违背的。而且法律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秩序考虑,也不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强制实施实际履行。例如在债务人破产时,如果允许强制实际履行与某个债权人所订立的合同,这实际上赋予了该债权人某种优先权,使其优于违约方的其他债权人而受偿,这与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使相违背的。(2)事实上不能履行。在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做到或者已经没有意义的,无法请求履行。综上所述,关于民法典第580条如何理解呢,关键是要把握实际履行这个要点,而实际履行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必须要先有违约行为,没有违约行为是无法提出实际履行诉求的,其次要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否则就视同非违约方放弃,还有合同约定事项必须是在法律上或性质上可以继续履行。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什么时候返还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工程在进行修建的时候,像脚手架这些工具都是必不可少的,工程人员在脚手架上面攀高下低,所以说对于脚手架的工程质量一定要有所保障,否则员工的生命安全就会存在很大的隐患。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当中的脚手架工程也会承包出去,我们将为您介绍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


·去劳动仲裁算上班吗
    去劳动仲裁算上班吗 一、去劳动仲裁算上班吗 申请劳动仲裁与去上班是两件不同的事,单位如果要求职工上班,若无正当理由,职工应当到单位上班,而不能以双方之间正在发生劳动争议就拒绝到单位上班,如职工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单位认定职工旷工是有法律依据的。若职工旷工,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单位可以将职工辞退,因此建议在单位未对职工做出辞退处罚决定前,还是应当按照单位要求到单位上班。但如果...


·工伤鉴定结果没出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工作中,我们总会因为各种原因而造成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后要获取赔偿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可是,有的企业会在鉴定结果为出来前和相关劳动者解约。那么,工伤鉴定结果没出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鉴定结果没出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鉴定结果没出来,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


·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竞业限制是企业通过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进而保障自身的竞争力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被企业广泛使用。那么,在法律上,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呢?这些人员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可以作为竞业禁止对象的主要有以下五类人: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


·打官司怎么找律师,如何聘请律师打官司
    打官司怎么找律师,如何聘请律师打官司当事人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的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胜诉率,同时也会给自己节省很多的时间、精力。那么实践中打官司怎么找律师呢?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审查资格。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


·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
    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工程承包”这种现象想必您在生活中听说过,但是,大多数人很可能并不是很熟悉它的具体含义、条件以及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其实,工程承包实际上就是一种平等主体间关于承包具体事项的合同关系。下面,我们将针对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这个问题做出详细的解释。 一、什么是工程承包 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水利工程师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职业,但是同时这也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水利工程的完成需要工程师们格外的注重工程的质量,当然了,会有专业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的检测。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 人员配备、业绩、管理体系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