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寻衅滋事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而行为人的动机往往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那么,刑法对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行为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怎么判刑?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二、构成寻衅滋事罪怎么判刑
(一)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一般要是认定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话,一般都不会对被害人造成特别严重的伤害,否则可能回程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这时候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积极辩护,还有有非常大的机会可以争取缓刑的。



·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是否有效?
    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是否有效?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可能有效可能无效。根据《劳动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是合同当中尚未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而一方当事人就先行签署,而后才在其已经签署的合同上面把合同内容添加上去,那么这时所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有可能是双方当事人事前...


·公司被收购会炒掉财务吗
    看具体情况:一、如果收购后,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或者需要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确需解聘财务的,财务会被解聘;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财务不会被解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中国人保灵寿保险公司法人怎么变更
    中国人保灵寿保险公司法人怎么变更 现在我国创业形式良好,很多人凭借头脑和人脉建立了自己的公司,而法人作为公司最重要的组织,其任何变动和调整都要依据程序进行,法人变更就是其中一种情况。下面我们就以中国人保灵寿保险公司法人怎么变更为例来讲解法人变更程序。 一、变更程序 1、工商变更: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组织...


·如何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多少?
    如何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多少?1、在企业所在的工商局网站上可以查询2、看企业章程3、看企业银行流水。(后两个要公司内部的人才看得到)二、实缴政策以前的政策都是实缴,就是说开公司必须先按照注册资金出资才可以设立。现在出台认缴制,前期可以先不出资认缴注册资金注册公司。并在公司章程里面约定认缴期限。公司法调整以后注册资金取消下限。不仅取消下限,还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想注册100万的公...


·《公司法》中关联关系确认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中关联关系确认具体内容有哪些《公司法》中关联关系确认具体内容有哪些根据《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九条规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 公司章程对公司是很重要的,相当于就是内部的一个规章制度,而通常是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就应当制定公司章程,那么这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和修改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和修改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 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会行使,股东会就修改公司章程决议的表决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
    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公司注册过程中需要缴纳注册资金,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资本的认缴期限是什么,导致创业者在创业初期会非常的茫然。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详细解答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期限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资本的认缴期限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


·公司法规定的减资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减资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一个新兴的公司,如果领导者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将会导致公司面临经济困难难以运营的地步,这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操作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法就作出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公司法规定的减资的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规定的减资的规定有哪些 1、减资是指企业为弥补亏损,调整资本而减少企业资本的行为。 企业减资需获股东大会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