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为什么有公司融资a轮b轮c轮之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为什么有公司融资a轮b轮c轮之分?
在国家一系列创业创新政策的鼓励和号召下,许多创业者都投入了行业创新的创业大潮中,尤其以高科技、互联网、人工智能行业为甚,在网络媒体报道中,经常可以看到某某网络公司成功获得a轮融资多少万,某某科技公司成功获得b轮融资等,那么,为什么要有公司融资a轮b轮c轮呢?

IT、互联网、文化、影视行业的公司融资,通常会分成好几轮,A轮、B轮,甚至C轮,为什么要分成好几轮融资,而不一次性完成融资呢?主要原因包括:一下子找不到那么多资金;公司在特定阶段的发展用不到那么多钱;公司创始人不愿意一下子要那么多钱。最后一个原因往往是最重要的。

为什么公司创始人不愿意一下子要那么多钱?因为要保证创始人股权不被稀释。

假设公司注册时资本金是100万元,在公司设立1年的时候,公司人员包括创始人及部分骨干业务人员,业务清晰,但还没有盈利。这时候,有投资人愿意来投资,投资人将公司估值为2个亿。这意味着,如果投资人拿1个亿进来,可以获得公司约50%的股权;如果投资人拿5000万元进来,可以获得公司约25%的股权。在A轮投资中,对投资人来说,每获得1%的股权,需要付出200万元的对价;对创始人来说,每给投资人1%的股权,公司可获得资金200万元。

等到公司设立2年的时候,公司部门设置已经比较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开始有些小盈利。这时候,有另一拨投资人愿意来投资,投资人将公司估值为20个亿。这意味着,如果投资人拿10个亿进来,可以获得公司约50%的股权;拿5个亿进来,可以获得公司约25%的股权。在B轮投资中,对投资人来说,每获得1%的股权,需要付出2000万元的对价;对创始人来说,每给投资人1%的股权,公司可获得资金2000万元。

如果有C轮融资,道理是一样的。可以看到,A轮融资成本比B轮融资成本高。越往后,公司融资成本越低,投资人投资成本越高。当然,越往后,公司盈利模式越清晰,投资人的风险也就越小。

因此,在融资过程中,创始人的想法是:只要钱够用,就尽可能少拿投资人的钱,尽可能少给投资人股份;尽可能在公司估值高的时候拿投资人的钱,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抬高投资人的投资成本。

影响公司融资的因素很多。对好公司,发展较快的公司来说,公司融资之所以要分成多轮次完成,是因为分成多轮次融资,可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避免股东创始人股权被过度稀释。

综上所述,关于为什么要有公司融资a轮b轮c轮的问题,主要出于公司创始人对自己持有的股份价值、股东控制权力以及融资成本的综合考虑,随着融资次数的不断增加,越到后期的融资,对创始人的股本稀释越少,控制权影响也越小,融资成本也会更低。




·改签劳动合同能不签吗?
    改签劳动合同能不签吗? 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2、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


·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进行
    现实中,由于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进行,因此导致自己找错了地方,甚至还有人因此耽误了申请时间,导致最终申请不被受理的。由此可见,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一定要先弄清楚相关的规定才行。那到底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进行?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进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给排水工程,指的就是用水工程和排水工程,它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是有很重要的作用的。如果给水工程出现问题,那么对于人们的生活、生产将会产生严重影响。如果排水工程出现问题,在下雨过程中容易造成城市洪涝。因此我们将针对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您详细介绍。 一、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1、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


·终止劳动关系指哪方面被终止?
    在大部分人的认知中,终止劳动合同就是自己离职或者被公司开除两种情况,在离职手续办理结束后,劳动关系自然就终止了。但是实际生活中,终止劳动关系并不仅仅只有这两种情形,到底终止劳动关系指哪方面被终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终止劳动关系指哪方面被终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 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 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与目标是什么?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与目标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 在本工程中,项目部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加大安全设施的设入,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实行周密的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 二、施工过程中既定的安全目标 1)本工程中杜绝火灾的发生; 2) 本工程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雇佣关系工地死亡赔偿费用有哪些?
    雇佣关系工地死亡赔偿费用有哪些?工地死亡事故赔偿需要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生死亡事故之后计算赔偿金额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赔偿金按照统筹地区的标准计算。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有哪些内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


·在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算
    在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