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涉嫌交通肇事罪?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现实中,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肇事,并且造成了很严重的损害结果,此时其实很有可能会认定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在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就有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那您知道什么是涉嫌交通肇事罪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涉嫌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各位可以具体了解一下。对于交通肇事来讲,只有达到了规定立案标准的,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也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造成了人员或者财产的损失,此时也是需要作出赔偿才行。



·夫妻之间偷看手机算侵犯隐私吗?
    夫妻之间偷看手机算侵犯隐私吗?夫妻之间偷看手机的行为不算侵犯个人隐私,但构成了严重的后果的可以追究法律责任。个人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核心就在于,公民本人是否愿意他人知晓,以及该信息是否与他人及社会利益相关。如个人日记,身体缺陷等。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他人及社会...


·离婚能够要求赔偿吗
    【为您推荐】彭山县律师 ? 蓬安县律师 ? 武昌区律师 ? 武冈市律师 ? 平武县律师 ? 于都县律师 ? 三河律师 ?? 在离婚的过程中,有很多女性,都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而且自己也把最美好的青春都给了男方,因此,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应该给予赔偿。那么,事实上,离婚能够要求赔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离婚能够要求赔偿吗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


·一方死亡孩子的抚养权是怎样判定的
    一方死亡孩子的抚养权是怎样判定的 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此时如果另一方对孩子有抚养监护的能力,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同时,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孩子的抚养监护责任就由死亡一方的父母家人来承担。如果死亡一方的父母也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那么需要举证另一方没有抚养监护的能力或者孩子同...


·夫妻自愿离婚的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夫妻要是自愿离婚,并且就离婚需要处理的事项都达成了一致的话,那此时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只不过,对于很多夫妻来讲可能都不是很了解自愿离婚的手续要怎么办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


·有关当事人可以离婚不离家吗?
    有关当事人可以离婚不离家吗 顾名思义,即是离婚后没有离开家。这是当今社会流行的一种社会新潮流,它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它是人性使然,是一种无奈的痛苦选择和难耐承受。 “离婚不离家”有什么特征? 夫妻两人从法律意义已正式解除婚约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使原夫妻双方仍过着离婚不离家的蜗居生活。 3、为什么会出现“离婚不离家”的现象? (1)经济原因。有的夫妻因本人...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过户如何处理?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会涉及到对房产的分割,此时就有可能出现将房屋由一方名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情况。而此时对方不配合过户的话,那么应该如何来处理才是比较好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一、离婚后对方不配合过户如何处理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都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


·婚约财产纠纷的代理词该如何写
    很多夫妻结婚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财产问题,这个时候,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很可能会劳燕分飞,甚至对簿法庭。在法庭上,你知道婚约财产纠纷的代理词该如何写吗?我们介绍了一篇范本,供你阅读。 婚约财产纠纷代理词 审判员: 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围绕审判员归纳的本案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给付了被告方彩礼36000元的事实应予认定 关 于原告是否给付了360...


·起诉离婚需要鉴定什么?
    当婚姻破裂时,夫妻双方没有办法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以起诉离婚,通过法律途径,能较为公平地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当事人起诉离婚需要鉴定什么呢?下面就由的我们来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离婚必须携带的证据有哪些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对。因结婚证丢失或...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