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钱?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人受伤后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其中工伤鉴定赔偿前必须经过的流程,进行工伤鉴定的医院是由劳动部门规定指定的正规场所,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或者保险进行承担,不同地区工伤鉴定所需费用不同,在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钱呢?又有哪些赔偿项目呢?我们马上在下面为您解答。

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钱

伤残鉴定不是医院办理的,像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由劳动部门委托医院进行鉴定的。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一般350元左右,由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承担的。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包括直接用于鉴定的费用和其他与鉴定有关的必要费用两大部分。直接用于鉴定的费用,主要用于下列各类事项:

(1)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聘请专家应当给付的报酬。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邀请专家参加鉴定的费用包含在鉴定费之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得就此另行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2)召开劳动能力鉴定会议的费用;

(3)制作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表、卡、册、证等费用;

(4)其他与劳动能力鉴定直接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的收取均具有非营利性的特点,是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的必要费用。

其他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的必要费用包括:

(1)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对被鉴定者进行检查所需费用已包含在鉴定费的范围之内,对被鉴定者进行仪器辅助检查时不得另行收取费用。但由于条件限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能自行检查,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而指定被鉴定人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时,发生的相关费用需要由申请人自行支付。也就是说,在鉴定过程中,被鉴定人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的费用不包括在鉴定费之中,需要申请人按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另行向医疗机构支付。

(2)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人员如需到某个场所调查相应材料和证据,或者出庭作证会发生相关差旅等费用,此笔费用不包含在第一部分的鉴定费中,发生时由申请人另行支付。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谁出

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缴纳,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用人单位工伤投保情况、鉴定的次数不同,分别由不同的主体实际承担。

1、初次鉴定的费用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无需为初次鉴定负担费用。

2、再次鉴定的费用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再次鉴定申请,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缴纳。

如果再次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一致,则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包括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为申请人的情形;如果再次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不一致,则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3、复查鉴定的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查鉴定的,申请人同样需要预先缴纳鉴定费用。

如果复查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一致,则复查鉴定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如果复查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不一致,则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后所需的初次鉴定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或是工伤保险支付。但是申请人若是对初次认定结果不服提出二次鉴定,所需费用应由个体自行承担,若两次结果不一致用人单位需支付二次鉴定费用。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费用是需要350左右,交给劳动部门,具体事项需要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交通事故中打成二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中打成二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能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事故责任、伤者及其家属的实际情况才可以进行具体计算。 因交通事故受伤而致二级伤残的,应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来进行赔偿,作为伤者,可以要求赔偿的主要项目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在具体赔偿时,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应先由对方的保险公...


·一、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


·对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
    对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 一、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 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对涉嫌酒驾者扣车扣驾证 《意见》明确,发现当事人涉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当事人驾驶的...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
    受二手房价格相对便宜的吸引,很多购房者在实际挑选房屋的时候,往往更青睐于二手房。虽然二手房价格要低一些,但在实际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不必商品房交易的风险少,那究竟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 1、交易主体方面的风险。 即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的资格。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买受...


·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有哪些不同
    现实中,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都是由机动车驾驶者构成的犯罪,同时这两个罪名也都属于过失犯罪,这就让很多人不太能够分得清楚这两个罪名的。接下来,我们带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不同点,帮助您了解相关内容。 1.表现形式有区别。 危险驾驶罪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二是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醉酒...


·达州车祸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达州车祸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这项制度实际上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对法律援助均作了规定。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根...


·购买二手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二手车需要注意车辆的技术性能状况、防震状态、有无大修等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营二手车的商家有义务向买家明示车辆的所有状况和监督非法车辆的买卖。下面详细介绍一下买二手车应当注意什么。一、购买二手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公里数不是考虑的依据(只是一个参考数据),最主要的是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及整车的技术状况,它包括:发动机是否修理过,其的动力性能如何;它的底盘性能如何特别是转向系统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