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典》第151条的内容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民法典》第151条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典》法条精解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比较法上,都将以上情形的规定为无效,而我国将其规定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这一点区别,需要注意。从意思自治原则角度看,只要主观上意思没有瑕疵,那么客观上就不可能存在所谓的“显失公平”,比如赠与合同并非显失公平。因此,显失公平制度的构成要件不可能仅仅局限于客观层面,必须涉及主观层面的要件,比如相对人利用表意人轻率、无经验等,始可主张撤销权。第151条规定值得赞许。具体言之,二、第151条规定的构成要件如下:1、在客观上,暴利行为以给付与对待给付明显不相称为前提。但此类不相称不能统一确定,在各个法律行为中必须考虑个案的全部情况(例如风险负分担、行为投机性、一般的市场情况、市场常规)。2、在主观方面,须“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这里的“利用”是指为获取过度利润故意使用相对方的窘境。获得暴利的一方不仅要知道所约定给付的明显不对称,而且知道对方的危困状况、没有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者意志显著薄弱。一般来说,可以将给付与对待给付极不相称视为其标志。“危困”是指由于一时的紧迫,大多数为经济上的窘境而需要他人提供实物或者金钱;“缺乏判断能力”是指未能按照理性的动机行事或正确评价双方的给付以及交易在经济上的结果。除此之外,德国法上还有“意志显著薄弱”以及“缺乏经验”这两种情形,但第151条未做规定,但似可解释到“缺乏判断能力”这一情形。于此还需要注意的是,其与欺诈、胁迫的区别:胁迫的合意度更低,欺诈要比胁迫的合意度高一些,整体来讲本条应被给与积极的评价,要件更清晰,在失衡的状况下考虑主观归责性,意思瑕疵的程度来考察法律行为的效力走向,这个方案被确立,而且是相对比较弹性的开放的框架,是值得肯定的。违反第151条规定,可以撤销,被撤销的不仅包括负担行为,还包括处分行为。相信看完上述介绍之后,您对于《民法典》第151条的具体规定和具体细则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关于趁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区分并无特别的意义。



·吸毒会犯罪吗,吸毒是否构成犯罪
    关于吸毒的行为,其实在不少人的眼里可能都会认为这属于犯罪行为,首先我们可以很肯定的说吸毒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否构成犯罪,就要看实际的情形是怎样的了。关于吸毒会犯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吸毒会犯罪吗,吸毒是否构成犯罪 吸毒可能会构成犯罪,也可能只是受到行政处罚。 二、吸毒的处罚: 对吸毒行为的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主要是什么在向法院进行诉讼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法律上的知识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这就需要有专业的人士进行帮助。但是很多时候,因为诉讼申请人的经济原因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就会申请法律援助,应该知道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一、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解释,如果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


·故意犯罪类型具体是怎样的
    故意犯罪类型具体是怎样的(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只要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明知的,无论是明知其必然发生还是明知其可能发生,并对这种危害结果持希望其发生的心...


·如果犯罪中止无罪释放吗?
    如果犯罪中止无罪释放吗?不会。中止行为之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中止行为本身属于刑法所鼓励的行为,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碰瓷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碰瓷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碰瓷,原属北京方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例如故意和机动车辆相撞,骗取赔偿。此外,“碰瓷”也是古玩业的一句行话,意指个别不法之徒在摊位上摆...


·犯罪嫌疑人贩毒50克判刑多少年
    犯罪嫌疑人贩毒50克判刑多少年 一、犯罪嫌疑人贩毒50克判刑多少年? 人贩毒50克有可能会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要看是什么毒品,不同毒品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不一样。贩卖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贩卖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的,处七年以上...


·逃税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逃税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


·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一、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词有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1、前 言 (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2、辩护理由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