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水利工程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国政府对于水利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各个省份也都制订了相关办法,那么,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概况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实施质量终身负责制。
二、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村民自建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除外)。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总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政府部门监督的实施管理方式,政府部门按照分级管理、上级监督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做好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工作,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事权划分方案负责对本级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下级工作进行监督。第五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二)发生导致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依法依规应当追究责任的;(三)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等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水利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工程安全或防汛安全;(四)存在其他与工程质量相关的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六条 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和项目负责人书面承诺制度。对本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作为受理质量监督手续必需资料。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本办法实行三个月内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程序,重新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手续时,应当核查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书面承诺书。第七条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第八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当建立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和台账。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汇总管理本级管辖范围内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台账并逐级上报至省水利厅,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工程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台账的统一管理。在湖南省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工程负责人对于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终身负责制。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具体的制定办法等。可能您还有些不太清楚的,我们建议最好找当地律师进行咨询。



·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
    对于经常在从事一些公司方面的圆圆,或者是有亲戚在做这方面的事情的人来说,融资并不是非常陌生的,因为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他要想持续的进行运行,并且扩大发展,那么融资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很多人想了解。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一、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分配是怎样的?一般都是根据投入的份额来分配的,如果投入的不是实物,那可以根据评估价格、投资者的公认来确...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 公司法人制度的法律设计,充分考虑到公司出资人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平衡问题,并于事先规定公司必须具有独立财产,要求股东必须履行出资义务,必须通过正当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此前提下,法律保障股东的有限责任的特权和利用公司法人制度实现自己正当的利益目标等。公司人格否认并非立法预设而是一种事后的司法救济,是针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


·公司注册要收钱吗,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要收钱吗,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有传言说为鼓励创业,国家对于注册公司实施了免费的政策,但是公司注册需要核名、刻制公章等程序,公司注册还有注册资金一说,公司注册真的不要收钱吗?那下面我们就公司注册需要的费用和公司注册资本来讨论公司注册要收钱吗这个问题,希望以下整理的内容对创业者有帮助。 公司注册要收钱吗,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时国家对于核名、工商执照和税务证是完全...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首先需要说明,律师不是法师,他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并不保证客户的生意万事大吉一切顺利,就如同医生并不是神仙一样,并不是保证客户药到病除长命百岁的(插一句题外话,比较可悲的是,这两个职业往往都被各自的客户寄予了如前所述的期望)。那么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的服务是什么?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认为,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是“事前防范法律风...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的区别包括什么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重大风险类的公司;实缴制公司一般是指涉及财产安全类的公司,目前仍有特殊法律规定的27个行业实行注册资...


·企业拆迁赔偿范围有哪些
    企业拆迁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企业拆迁赔偿范围有哪些 1、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 2、设备设施赔偿;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较大。主要是...


·公司投标流程是什么?
    公司投标流程是什么投标,是一个公司日常经营中很常见的一件事情。若想投标成功,了解公司投标流程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公司投标流程这方面的知识。 一、公司投标流程 (一)前期工作需要对所投项目前期调查,包括工程内容、工期、资金到位情况等,对照调查了解情况结合自身实际,看是否适合投标。(二)报名阶段对照招标公告,认真准备报名资料,如果是资格预审,需要带...


·公司法最新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注册公司是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就是全体股东的出资额,代表着公司的股本总额的。由各位股东实际认缴的注册资本需要在当地的登记机关依法进行登记,这部分资金是属于公司的法定资本,新公司法当中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说做出了很大的修改。那么,公司法最新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最新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2017年公司注册资金新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